昭阳新闻

依法管理 创建和谐城市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8-15 16:25  作者:马贤武  责任编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创建和谐城市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管理是实现文明执法、创建和谐城市的必要手段之一。

一、依法管理,是实现城市规范化管理的客观需要

公民守法意识的提高与管理者严格执法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只有施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才能带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综合素质,特别是自我约束力同时提升。

市民群众是城市管理的主体,但由于实际生活水平、个人道德素质、传统生活习惯和个人局部利益等问题的原因,部分市民对城管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常常不配合,参与和支持城管的热情不高。因此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必须依法管理、严管重罚,努力提高市民维护和支持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和习惯。严管是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的必由之路,重罚是为了引起市民重视。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实行依法管理,严管重罚,教育广大市民遵章守纪和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形成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氛围才能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双向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最终实现城市的规范化管理,创建和谐城市才能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依法管理,是文明执法的基本保障

文明执法有着多重含义,从更深的层面上思考,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的本身就包括了文明执法的含义,否则很难达到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文明执法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仍然受到种种阻力,文明执法要打“持久战”。城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工作对象当作服务对象,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同时需要社会为城市管理的文明执法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城市管理要取得明显成效,除了规范管理外,很重要的手段是要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依法处理任何一个违章、违规现象。在执法活动中,应坚持三个结合,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执法和队伍建设相结合。执法必严是搞好执法工作的原则之一,通过严格执法让市民养成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习惯,同样要求执法人员改变原来怕得罪人的现象,认真做到见违必纠。同时,要建立完善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每个城管执法队员严格执行。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机制,把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制度化管理,有效地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对执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增强每个执法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错案追究机制等,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行全面督查考核。

二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教育为主。城市无证流动摊贩可谓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难点,而无证摊贩中有不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一次口头教育、两次书面整改、三次实施处罚的执法方法,不仅对当事人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纠正,而且告知应该怎样做,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取得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执法和管理相结合。重视建立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相互配合机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发现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上的不足,立即告知相关管理部门及时解决,同样,管理部门在巡视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及时告知执法部门,达到工作上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效果。

三、标本兼治,是创建和谐城市的必由之路

不断改革创新,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城市管理现代化,实现和谐城管的必经之路。使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更趋合理性、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从而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城管形象。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城市管理的标准,严格执法和管理的程序,更好地使城市管理服务于社会经济、服务于公众。

要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城市管理目标,创建和谐城市,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抓死,抓出成效。

一是要严在制度上。要加强城市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力求能够覆盖目前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这个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在结合部管理上脱节的漏洞,尽量减少扯皮,做到职责明确,权责一致,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

二是要严在落实上。法律法规贵在落实,再好的法规不能落实到位等于一纸空文。城市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章违法行为的惩处,管理的作用就是遵法、守法、护法,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成果,管理出效益,管理长正气。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权威,为城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对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定要做到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果让被管理对象产生一种不疼不痒的错误思维,势必增加执法管理的难度。

三是要严在监督上。城市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过程的复杂性。由于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不同程度、不同环节地存在一些执法中的具体问题,如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工作衔接,必须靠强化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切实解决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执法不到位,以罚代管和扯皮推诿的行为,保证管理的落实力度。严格监督的目的,就是要求执法管理者要提高自身素质,不徇情枉法;增强责任感,不推诿扯皮;坚持文明执法,不以罚代管,以确保执法管理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同时,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也应加强新闻监督,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群众待违规、违法行为以予曝光,以良好的舆论氛围规范其行为。

四是要加大城市设施建设投入。城市设施是否完备,也是城市功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的具体体现。从便民利民的理念出发,应考虑市场设置布局的合理性,配套性。管理中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做到标本兼治,最终才能达到管理的长效性。

四、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

从依法管理这个角度看,是为了公平执法,执法者要坚持对事不对人这条原则。但是,从大的角度来讲,城市管理的最终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人与城市的关系是辩证法的统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这一原则,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这里讲的“本”,就指的是人,指人的文明程度。我们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过程中,每处理一件违法事例,都要从关心、引导的角度出发,把市民的文明教育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和谐城市需要和谐的人际关系,要建和谐城,先育和谐人。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又决定一个城市的和谐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执法容易育人难。要将传统的收缴方式进行变通,先礼后兵,变取缔为取证。比如当场收缴其物品,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经营者多会进行反抗,群众也不理解。如果通过先行取证,再向商户发放整改通知书,使其主动接受处罚,如果多次警告无效,再依法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既避免了城管因为没有强制力而造成的尴尬,又可以避免暴力抗法的发生。

五、深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深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顺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首先,要不断拓展城管工作的新领域。城市形象优化和提升是一个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扩大的进程,城管工作必须尽快实现从单一目标到综合目标的转变。要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要求,顺应广大群众的意愿,积极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从而使城市管理活动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延伸,统筹部署,整体推进,全方位推进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其次,要不断更新城管工作目标。说到底,城市形象的竞争就是发展环境的竞争,就是综合实力的竞争;同时,也是决策和管理水平的竞争。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既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工作力度,不断赶超先进城市,不断向新的形象目标迈进,对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目标进行新的定位。

六、转变观念,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城市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是依靠绝大多数市民对极少数人的违章行为的管理。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将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权力交给群众,让群众从根本上了解、支持、拥护和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使城市管理这一项宏大的民心工程,真正顺民意、合民心、得民力。

(一)改进工作作风,紧贴群众实际抓管理。城管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其形象和作用直接体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因此,必须牢固树立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作风,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城市管理决策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前提。

(二)强化服务理念,围绕群众忧患抓管理。坚持“管”、“理”并举,“堵”、“疏”结合的方针,在强化城市管理的同时,按照严管大街、规范小街、划行归市、合理分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广大经营业主入店入场经营,减少违章占道现象,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创建和谐城市才能具备深厚的群众基础。

(马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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