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泄愤砍果树 兄弟齐入狱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1-04 17:51  作者:杨云彪 杨树良  责任编辑:

 

2005年12月20日中午,北闸派出所接到北闸镇北闸村1社村民王忠秀报案,称她家地里的二十棵红富士苹果树被人砍毁。

北闸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走访。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得知王忠秀的侄子洪江昌(男,汉族,现年21岁,小学文化,家住北闸镇北闸村1社)、洪跃昌(男,汉族,现年17岁,小学文化,住址同上)及另一名男青年在前一天曾到王忠秀家吵过嘴。得知这一重要情况后,北闸派出所于接到报案的当日迅速传唤了洪江昌及洪跃昌,但二人拒不承认毁坏苹果树的犯罪事实。

北闸派出所进一步开展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获悉与洪氏兄弟一起到王忠秀家吵架的青年是北闸镇北闸村8社村民李文清(男,汉族,现年18岁,小学文化)。12月22日,北闸派出所传唤了李文清,面对派出所民警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强大的政策攻势,李文清交待了与二洪一起砍毁王忠秀二十棵苹果树的犯罪事实。当天,洪江昌、洪跃昌兄弟被派出所抓获。在铁的证据面前,二洪不得不承认因泄愤砍毁王忠秀的苹果树一事。

洪江昌、洪跃昌及李文清三人于19日傍晚与王忠秀吵嘴过后,三人预谋将王忠秀家的苹果树砍毁以泄私愤,20日凌晨,三人提了一把斧头,摸到王忠秀的苹果林里,挑选出大的苹果树,轮流将王忠秀的苹果树砍毁。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同时,竟然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洪江昌竟然说:“知道错了,以后改正就是。”

毁坏庄稼、果树等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农村,毁坏庄稼之类的事情随时会出现,广大的农民朋友应该警醒了,不要凭自己一时的冲动酿成千古恨。

(杨云彪   杨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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