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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通过六项制度对新农村指导员进行有效管理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5-24 12:07  作者:周飞  责任编辑:

 

昭阳区新农村指导员工作以加强工作队及指导员的管理为切入点,结合实际,全方位、多角度制定科学具体的管理制度,形成动态、长效管理机制,为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培养了一支富有战斗力的队伍。

一是建立调研制度。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报送村情调研报告的通知》,要求每名指导员深入农户,走访群众,摸清村情,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内容必须与所驻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解决农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对调研报告的形式、结构、内容、字数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省委下派到我区苏甲乡瓜寨村的指导员赖方良撰写的《瓜寨村新农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一文已被市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典型材料原文转发,供全市各工作队指导员参考。各新农村工作指导员撰写好调研报告后,区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作好编定、评选、推优工作,为指导员提供舞台,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建立工作职责制度。紧紧围绕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制定“六抓”作为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一年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即:抓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抓农村经济发展、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和谐农村建设、抓舆论宣传工作及其他重要工作,使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达到各司其职的目的。

三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督促检查工作采取以乡镇党委、政府、派出单位为辅,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政府成立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负责对指导员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派出单位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年到村帮助指导员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确定1名领导联系村,并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区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性地通过电话或实地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指导员的工作生活状况,切实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工作督查与指导力度,确保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是建立廉洁自律制度。要求新农村指导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机关和企业的车辆;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五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制定了《昭阳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管理办法》并下发到各指导员,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员的职责任务、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等,对指导员记好《民情日记》、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一则、每两个月向所在乡镇党委汇报一次工作、半年写一篇心得体会、一年一次全面工作总结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此外,还制作悬挂了“昭阳区委新农村建设工作一览表”,通过这个表,从领导机构到133名指导员驻村情况都一目了然,大大方便了对指导员工作的监控和跟综查询,切实加强了对指导员的服务和管理,实现了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六是建立考核制度。结合工作职责执行与落实的情况,采取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进行全面考核。对中途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员给予通报批评,并交由派出单位召回重派。凡是中途被退回以及年底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员两年内不得评优和提拨使用,考核为优秀的工作队和指导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通过狠抓六项制度的落实,强化了对指导员的服务和管理。既给他们动力,又给了他们压力。一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深有感触地说:“刚下来时不知从何下手,现在有了具体要求,有了统一标准,我们的工作就有了目标,也容易实施了!”

(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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