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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监察局服务承诺书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4-28 12:25  作者:昭阳区监察  责任编辑:

 

我代表昭阳区监察局,就做好“四项制度”工作,着力打造“今日昭通效率”,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监察,提高工作效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负责贯彻落实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和权力滥用,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减少办事环节,提供优质服务

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认真受理群众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所受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认真受理经济发展环境方面以及其他涉及廉政方面问题的投诉,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三、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昭阳区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监察局工作人员、职能职责、执法依据等相关情况;按《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提供依申请公开服务。并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联系电话、传真:2832418;监督电话:2832411;电子邮箱:xyyyfx@163.com)。

四、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带头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廉洁从政,努力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五、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严格按区纪委监察局《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办事,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责任追究,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届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吴兴学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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