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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涨水价”的误区

来源:中国水利报  更新时间:2005-12-29 18:17  作者:肖丹  责任编辑:




在我国,提到缺水,人们会想到节水;提到节水措施,会想到轰轰烈烈的水价改革;而提到水价改革,上涨的水价足以触动人们敏感的神经。岂不知,在“涨”声中,很多人已经走进误区。

水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作用,是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一种手段。从事经济研究的人士曾指出,当水费支出占居民家庭收入的2.5%时,人们才会考虑节约用水;达到5%时,才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达到10%时,人们会考虑水的重复利用。诚然,水价上涨是水价改革的一个方面,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能在水价上涨和水价改革之间划上“=”,更不能简单地形成“水价改革就是涨水价”的惯性思维。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什么才是适应市场的合理的水价机制。

水价改革是中国解决水问题必须迈过的一道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水价改革在阵痛中艰难前行,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成为当务之急。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考虑到用水户的承受能力,以及公平性和公正性,还要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及用水效率,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要考虑到供水成本的回收和供水企业的合理利润,以调动供水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供水事业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到区域间的差别和同区域统一水价,以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使水资源得以持续的利用。在这些原则中,有时还是相互矛盾的。

有关专家建议,在具体应用中,应考虑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注意定价原则的轻重缓急和使用条件。对居民生活用水和公益性强的用水,首先要考虑的是用水户承受能力,其次才能考虑成本回收和供水企业的合理利润;对于农业用水,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倾斜,农业用水定价首要考虑的是水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然后才是成本回收问题;对于工业用水,水是一种生产资料,其费用将计入生产成本,最终转嫁给产品购买者。因此,工业用水定价不仅是成本回收和利润问题,而且还要考虑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由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综合性和多目标性,水价制定原则应依据不同的用途,分轻重缓急综合运用。

同时,改革水价还应实施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调整受水地区现行的水价标准;加快水资源管理法制化建设;将水价改革与水管单位企业化改革配套进行;建立依靠法律法规统一的对水资源的管理体系;实行流域水资源集成管理体制,在城市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转变政府的管理重心和角色;建立和发展水市场;水价改革要与财政、收费体制配套进行。

另外,从经济角度来看,合理的水价机制不能单单看到价格这种表征因素的上浮,而应该看到“涨水价”的背后。它不仅有效地调节了稀缺资源的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而且从现实作用来看,必将在提高人们节水意识的基础上,加速污水再生利用的进程、促进节水器具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我国水资源走出困境的步伐。

(昭阳区水利局 李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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