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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也就是虐待人类自己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6-05-18 15:44  作者:郭松民  责任编辑:

 
 
一头气喘吁吁的黑熊在前面惊慌逃跑,一辆满载游客的旅游车在后面紧追不舍,车头每顶撞一下黑熊的屁股,笨拙的黑熊就会摔一个趔趄,游客在车上随之爆发出一阵哄笑。这是“黄金周”期间,在辽宁旅顺狮虎园发生的一幕。
 
近年来,从清华学生用硫酸泼熊、成都学生把小狗放进微波炉,到美貌少妇虐杀小猫,诸如此类的新闻频频见诸于报纸和网络。今年“两会”期间,还有政协委员提议立法反对虐待动物。无奈言者谆谆,听者藐藐,虐待动物的事件还是不断发生。如果说,前述的虐待动物行为还是一种私人行为的话,那么开车顶撞黑熊,则是一种公开、集体、炫耀性的虐待动物行为,性质也更加恶劣。

那么,放纵对动物的虐待,对人类自身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一书中这样写道:“对动物狂暴、残忍与人对自身义务的悖谬,人有义务不那样做。这是因为人对动物残忍,会钝化对动物的苦痛怀恻隐情感,进而在与他人来往时弱化以至泯灭可以施为很大帮助的本性。”康德在这里实际上是在警告:由虐待动物可诱发虐待人本身。

以开车顶撞黑熊事件为例:黑熊遭此痛苦,并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罪错,也不是因为人有什么必须满足的客观需要,而仅仅是因为司机和游客要取乐。而司机和游客之所以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黑熊的痛苦之上,是因为他们确信自己和黑熊相比,异常强大,黑熊不可能对自己采取报复。显然,在这场游戏中,所有和善良、仁慈、恻隐有关的道德律令,都不在场。在场的律令只有一条:强者可以肆意凌辱弱者。这条可怕的律令,在充满欢笑的追逐游戏中,被司机和游客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下来以后,他们很有可能会不知不觉地将其带回到人类生活中:当他们相对足够强大时,其他人会成为“黑熊”;当他们相对足够弱小时,他们自己会成为“黑熊”。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承担起对黑熊的义务,尊重它们不受虐待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在尊重我们自己,防止我们自己在未来某种无法预知的情况下受到同样的虐待。

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对虐待动物,也就是反对虐待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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