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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账户失“存在感”见证反腐新走向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6-08-09 16:21  作者:卢俊宇  责任编辑:

 

新京报制图/张妍

新华网卢俊宇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撤销廉政账户,今后一律不再设立。据报道,截至目前已有四川、内蒙古等15个省区撤销了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的设立,曾一度被认为是地方反腐中一个不错的创意。随着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到目前的常态反腐,“廉政账户”的舞台,越来越门庭冷落鞍马稀。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化,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这样鲜明的信号,类似廉政账户粗放而又经不住推敲的一些制度也应因势而撤,反腐必将走向常规化和制度化。廉政账户的相继被撤正是这个过程的见证。

取消廉政账户,并不是完全堵塞领导干部自首或自我救赎的通道,因为无论是党规还是国法,对贪污受贿行为,都规定了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只不过与粗陋的廉政账户制度相比,这些规定更明确也更透明。比如什么条件下上交受贿款物可以算自首、是主动索贿还是被动受贿、有没有因此为行贿者牟取利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而且这些情节都要经过调查认定,并且记录在案、公之于众。

没有廉政账户的反腐防腐,实际是让党员干部在被发现有经济问题时不再有向廉政账户交过多少卡、打过多少钱的表功赎罪机会,在党纪国法的高压线面前,必须以更加透明的方式展示自己的党性与法律意识的定力。

当然,廉政账户不能一撤了之,还需要出台配套措施,完善制度设计。过去,廉政账户是上交的渠道,在撤销廉政账户之后,如何更好地解决主动上交、及时上交的问题,既给一些干部自我救赎的机会,又避免被少数公职人员当做挡箭牌,试图蒙混过关,有关部门还需要拿出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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