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等三个文件听证会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10-31 16:35  作者:赵磊明 刘跃武  责任编辑:

10月27日,我区召开《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等三个文件听证会,就《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昭通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昭通中心城市古旧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进行听证,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


听证会现场


认真讨论

会上,区委常委、区城管委主任刘兴发就《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的有关情况、文件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为进一步统一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规范安置补偿工作,强化违法建筑治理,稳妥安置失地拆迁群众,推动中心城市和谐健康发展,区委、政府在认真、反复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文件形成后,分别在三城办事处进行了试点,并多次召开会议对文件进行了讨论,书面征求了意见,向群众广泛征求了意见。《昭通中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暂行)》明确了征地拆迁补偿范围、对象、标准;“违建”拆除补助的范围、对象、认定、标准;征地拆迁安置范围、对象、方式、标准。避免了三个办事处在征地拆迁中不平衡、不对等的问题。

参加听证的代表纷纷发言,畅谈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会议还就《昭通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昭通中心城市古旧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广泛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与会代表希望尽快出台《昭通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昭通中心城市古旧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以适应昭通中心城市发展需要;同时建议尽量考虑群众利益,努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

最后,听证监察员宣布本次听证会程序合法,真实有效。听证员将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为区委、区政府出台正式文件提供决策依据。

会议由区法制局局长起华主持。凤凰、龙泉、太平街道办事处及电力、广电、电信、联通、移动等相关部门30余名代表应邀参加了听证会。

(赵磊明刘跃武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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