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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关于办理2016年和2017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10-31 16:16  作者: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磊明

各相关参保人员:

根据昭财社[2018]43号、云财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实际,现将办理2016年、2017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申领2016年的,计算年龄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申领2017年的,计算年龄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具体为:

1.2016年申报对象为昭阳区户籍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60%(年缴费金额为6602.4元)及40%(年缴费金额为4401.6元)两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2017年申报对象为昭阳区户籍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40%档次(年缴费金额为5085.6元)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金额的四分之一。 

三、申领程序:

   (一)如实分别填写2016年、2017年《昭阳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各一份;

   (二)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各两份;

   (三)税务部门开具的2016年和2017年缴纳养老保险完费凭证;

就业创业证(原再就业优惠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2、3、5、6页复印件两份,(申领2016年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创业证办证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以前;申领2017年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创业证办证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前)

(五)身份证和本人农业银行账号(卡号)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六)由本人签字、所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盖章确认的昭阳区灵活就业情况说明。

(七)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材料:

1.零就业家庭:户口簿、户口簿内的劳动力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复印就业创业证第6页);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登记页);

以上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办理时间:

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5日9:00-17:00止(节假日除外)。

五、申领地点

    《昭阳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昭阳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情况说明》在各乡(镇)、街道领取;申领资料报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处审核。

详情咨询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保所或社区居民委员会。              


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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