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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阳区司法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8-12-10 08:56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昭阳区司法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18年8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部分文件办理无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一些重要文件、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类文件未按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在例会上传达学习。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挂钩精准扶贫等工作全局意识不够强,主动作为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做到不拖不等,及时组织传达上级决策部署的精神和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工作分析研究,确定贯彻落实相关措施和工作需要达到的目标,认真组织和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健全完善文件收发办理和机关例会学习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办理程序、规范文件行文、明确办理要求;班子领导在批示文件时,有具体措施和意见,文件办理有明确的办理结果、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分管领导。进一步完善机关例会学习制度,明确例会学习的主要内容,把重要文件、规定和典型案例通报类文件、会议精神等,一律列入会上传达学习,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使全局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要求和各项工作安排。三是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针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考核机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为做好挂钩精准扶贫工作,解决原派出队员年龄大,不熟悉电脑的问题,调整了2名年青且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驻村挂钩帮扶,为派出人员配备公务用车一辆,帮助挂钩村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保障经费4万元。

(二)关于“党委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够。个别分管领导对其分管领域的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指导力度不够,在工作细度和深度上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工作方面的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执行水平和决策能力。二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在工作部署上注重抓落实。局党委研究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要带头分析研究,谋划工作要精准化、具体化、清单化;利用党委理论中心学习和每周工作例会,安排科、室负责人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学习,提高班子成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工作推进上,领导班子及成员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心中有数;在工作指导检查上,注意在落实过程中增强各科室和基层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的交流,抓落实、抓成效,提高投身于落实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把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心思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上、解难题、促发展上。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思想建设抓得不够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如2018年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单一;“三会一课”记录不全,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区司法局党委下属各党支部仅8月至12月期间有记录,律师支部无党课记录;记录不规范,存在党政会议混淆记录的现象;党内制度行文不规范、不严谨,存在不用红头、未落款、日期不符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树立宽广视野,强化战略思维,强化担当意识,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利用新时代讲习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大政方针政策,建立完善了《昭阳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昭阳区司法局交心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和《中共昭阳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二是建全完善《昭阳区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质量。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有实在的内容和明确的目标任务。学习方式除集体学习研讨外,采取重点发言和集体讨论、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相结合,适当组织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三是结合支部规范化建设,完善支部“三会一课”等五项制度并上墙,严格要求支部按照五项制度开展好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并归档;四是规范党委及行政行文行为,健全收发文办理制度。组织办公室、政工科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相关公文处理知识,强化办公室及政工干部业务能力。

(二)关于“组织建设抓得不到位,支部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如:“党员活动日”大多是做“交通志愿者”和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其他形式的活动开展次数少;老年支部存在软弱、涣散的现象,开展活动及党费收缴困难”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一是规范开展三个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五项制度上墙,5+x模式健全档案资料,要求各党支部按时组织开好党员大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上好党课,并认真做好会议和学习的记录,做好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存档。二是在龙泉司法所设立老年党支部党员活动场所,场所有牌匾、有党旗,有入党誓词,购置了活动场所办公设施,建立完善了五项制度和五个基本并上墙,规范了支部开展党内活动的流程,党支部对党员活动日按月提前制定计划,创新方式方法,使学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增强吸引力,激发党员参与活动的活力,从5月起已规范了老年党支部党费缴纳问题。

(三)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区司法局2016年机关支部发展党员1名,2016年3月29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个月后便转为发展对象。在延伸巡察旧圃司法所发现无学习“十九大”及其他党的知识、理论相关痕迹材料”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2018年4月12日邀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人员臧庆庚到司法局对发展党员业务流程进行了指导培训,在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事,严格各环节时间节点,规范党员转出转入程序,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二是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在抓好各基层司法所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抓好司法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新时代讲习所、机关例会和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如:7月30日局党委书记、局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9月10日沈忠俊副局长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条例》,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丽娟对《宪法》进行了讲解,做到有学习、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

(四)关于“制度建设抓得不够牢。区司法局规章制度存在应建未建、建而不全的现象,如:机关内部仅有一个总体规章制度且内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对下一级基层司法所、各科室、后勤、食堂、公务用车等方面均无具体管理制度”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政工科现已督促各科室及基层司法所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检查,查缺补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制度规定,结合昭阳区司法局的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基层司法所按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局党委于10月10日召开制度建立专题会议,经讨论决定,《昭阳区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昭阳区司法局公文处理办法》、《昭阳区司法局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昭阳区司法局工作考勤办法》、《昭阳区司法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昭阳区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昭阳区司法局党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昭阳区司法局党委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昭阳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昭阳区司法局交心谈心谈话工作办法》、《昭阳区司法局行政用章管理办法》11个制度于2018年10月22日行文下发执行,另外、《昭阳区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还将再次征求各科室和基层司法所意见,待征求意见后修改定稿于11月中旬另行发文执行。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如:2015年及2016年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主要是提意见建议偏多,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的现象少,离“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存在差距。对上一年存在问题,无具体整改内容”的整改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9月27日,局党委班子召开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主题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认真开展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交心谈心,个人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必须经局党委书记签字认可,实事求是梳理存在的问题,查摆问题原因,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了司法局及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为推进全局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关于“部分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没有履行相关程序,存在用工风险。如:区司法局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数29人,目前29人中,10名公益性岗位除“工伤生育险”外,社保、医保、失业险均未购买;10名临时聘用人员未签订用工合同、未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生育险、失业险”。以上人员集中于局机关各工作岗位,未下沉到基层司法所,而各司法所人员严重紧缺,工作开展存在困难”的整改情况

针对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的聘用程序和手续问题,原有29名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13人由于工作变动、自主创业等原因已解除劳动关系。现司法局有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共16名,我局已按照国家用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14名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五险购买将于11月底全面完成,另外2人由于工作年限已超10年,局党委已经和区人社局联系,待劳动仲裁后,计划在今年内完善相关聘用程序,做到合法用工。经2018年9月20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局机关部分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了任免和调整,下发了《关于徐家华等同志任免职务及调整工作岗位的通知》(昭区司党〔2018〕37号),整合司法系统人力资源,调整机关及部分基层所人员逐步充实人员紧缺的基层司法所。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委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安排少,廉政谈话仅开展到各科室、所负责人,但各科室、所内未开展廉政谈话

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平台,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年初、各季度、年中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检查督导。切实抓好廉政谈话工作,使廉政谈话覆盖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司法所。

(二)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缺失,相关痕迹资料少,如:延伸巡察乐居司法所发现,该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仅有区司法局下发的1份文件”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基层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廉洁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二是要求各基层所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逐条逐项建立健全规范性台账,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基层司法所年终考核依据。局党委专题对乐居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现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整改落实。

(三)关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严。述职述廉报告不够规范,如:个别班子成员2015年述职述廉报告上通篇讲述局党委班子开展工作情况,未提及自身情况;个别班子成员2016年、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除日期改动外,其余大部分内容一致;大部分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体现不出个人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谈个人成绩篇幅较多、存在问题和下步整改意见少,一些党委委员述职述廉报告无重大个人事项报告”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于2018年5月与各科、室、基层司法所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党委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制度,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要客观、全面,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揭示、剖析问题要深刻,要多谈问题、少谈成绩,整改措施的针对性要强,要有力度,能见成效。明确了从2018年起,局党委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撰写,经局党委书记、局长审核把关后上报。

(四)关于“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够严格,制度执行力度不到位,如:巡察期间发现区司法局少数干部职工日常上班不准时,存在外出办私事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结合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昭阳区司法局工作考勤办法》,严格考勤制度、购置了智能打卡机,采用指纹和人脸识别进行上下班按时打卡,工作时间因会议或办理业务不能按时打卡需提前到局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备,认真落实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考勤情况在每周工作例会上由局办公室主任进行通报,按月公示,作为年底评先评优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如:下属公证处现金使用不规范,工资和各项公用支出都用现金支付,存在财务风险。社区矫正基地的生活开支,购买的各种米面油菜用白条报账,已入账的白条上只有1个经办人,无其他核实人员,存在资金使用侵占风险”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昭阳区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并下发,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范了财务管理。财务分管领导和公律科、财务科、社区矫正基地负责人,对公证处、社区矫正基地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每年2次,年中一次,年底一次。一是对公证处工资和各项公用支出都用现金支付存在财务风险的问题,要求公证处认真学习和遵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整改,督促其今后工资的发放和办公支出不再使用现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通过银行来进行支付和发放。二是社区矫正基地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期间所产生的米面油菜等费用必须向有营业执照的场所来购买并取得发票。购买零星物资的票据,必须有两个以上的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由财务审核后核报。通过此次巡察整改的落实,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人员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大的提升,确保各项财务工作及相关制度更加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60006;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路232号昭阳区司法局;电子邮箱;zyqsf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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