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区森林公安及时查处一起森林火灾案件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2-18 11:21  作者: 刘琪 凌操  责任编辑:赵磊明

近日,区森林公安局成功查处了发生在洒渔镇的一起森林火灾案件。

 带犯罪嫌疑人到现场

 指认现场

2月12日下午,洒渔镇三台村村民龚某到自家苹果园挖苹果树。在劳作过程中,龚某用打火机烧尼龙绳时,不慎失手点燃地埂草,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林地受损面积达165亩,涉及洒渔和苏甲两个乡镇。

火灾发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昭阳森林公安立即组织洒渔、苏甲两个乡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火场扑救。洒渔派出所所长刘兴平介绍说:“当时我们到现场后,火已经烧到山顶四五百米了,当地的农户还有乡村干部,包括民兵应急队都赶到了。从严家大冲这里起火的,烧到苏甲的瓜寨村的地界,当天扑火人员有200多人,一直扑到夜间的两点钟,把明火扑灭。我们昭阳区森林公安局在接到洒渔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话报警以后,迅速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随即展开走访调查,当时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12号的晚上就送到昭阳公安分局看守所刑事拘留。现在我们也还在做一些后续的工作,这个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必须依法打击。”

2月15日,区森林公安局干警带领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下步将按程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在指认现场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龚某痛哭流涕,悔恨不已。龚某说:“当时也没有想到会着火,望着那里有一节尼绒绳,拉一下没拉动,我就说拿打火机烧下来去拉树子,就这样引起来了火灾,火一直打一直打都打不熄。对我个人来说肯定后悔,我自己也损失了2万多块钱。”

据介绍,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当前我区已经进入了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干燥多风的天气更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全区出动森林公安70多名、护林员1500多名,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逻和防控力度,从严惩处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截至目前,全区及时处理野外违规用火22起、查处森林火灾案件2起。相关工作人员呼吁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农事用火,上山扫墓、外出踏青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做到文明祭祀、安全游玩,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李文陆说:“2019年森林防火期到来以来,由于气候干燥,雨水比较少,再加上晴天的时候,70%的天气都是6至7级的大风,所以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春节以前,专门召开了一次推进会,压实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主体。我们在春节期间,强化宣传,制作了6万张森林防火小卡片,主要发给上坟的人、林区边沿的群众,增加他的防火用火意识。在这里也要呼吁一下,在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为在森林高火险区,一个烟头都会引发重大森林火灾。”

(昭阳新闻融媒体记者  刘琪  凌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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