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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8-15 08:58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10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项目推进迟缓,资金结余过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认识大山包自然保护区极其重要的生态地位和保护价值,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深刻吸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教训,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上,进一步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最大的政绩”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市委杨亚林书记提出的“四个一”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立足大山包保护区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战略目标,以保护黑颈鹤及其栖息地——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为中心,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依法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巡护执法报告制度,加强巡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黑颈鹤等野生动物安全,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8年共办理辖区林业行政案件66件,查处65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现已起诉到人民检察院;行政案件65件,查处64件;处罚人数67人,收缴各类罚款174820.00元。

3.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实施生态移民。由于保护区地理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物产稀少,缺乏经济作物,仅有的几种农作物产量也不高,农民增收缓慢。保护区建立后,群众生产活动更是受到极大的限制,脱贫致富存在较大困难。我们在巩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扩大补偿范围,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使生态补偿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同时,将保护区核心区内居民逐步迁出保护区,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减少人类活动对保护区黑颈鹤等野生动物以及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4.规范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保护区管护局认真落实昭阳区委第23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严守“四个一律”。除相关报备手续完善的而外,一律禁止在保护区进行任何违反或影响保护区的建设活动,正在建设的要马上停止建设并整改;未经授权或批准,一律禁止在保护区举办任何形式的活动;未经批准,一律暂时禁止各种集体或个人旅游活动;一律禁止在保护区内的所有经营活动,区旅投公司不得再进行景区收费。同时,组建了69人的综合执法队伍,在关键路段设卡管护与流动巡护相结合,劝导游客、车辆不要进入保护区,制止破坏湿地和干扰黑颈鹤正常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确保了黑颈鹤及其他水鸟安全越冬。

(2)坚持“先规划后开发,无规划不开发”原则,严格规划管理、审批和实施,协调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关系,注重文化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促进大山包旅游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与利用。《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3)2018年9月19日,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开展保护区规划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筹安排,2017年8月昭通市人民政府启动了大山包自然保护区规划修编调整工作,拟将大山包集镇以及通往昭阳区的出行公路调出保护区,调出保护区面积480hm2,其中缓冲区56hm2、实验区424hm2。调整后自然保护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92平方公里变为199.1平方公里。2018年1月25日,保护区规划修编方案经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2019年3月国家林草局组织召开国家评审委员会议,评审通过。

6.加快生态项目建设进度。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项目办,专门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多次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

(1)2014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952.28万元,待验收。

(2)2016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4年,现已完成投资756万元。

(3)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2017年),总投资3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24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在8月份竣工验收后,及时支付。

(4)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2018年),总投资63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240万元,项目能按期完成。

(5)8.03灾后重建项目

该项目已按期完成建设工作,该项目结余资金152.66万元。已通过区级验收,待市级组织验收。

(6)2012林业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

该项目已实施完成,4月23日已通过市林草局验收。

(7)2013年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80.35万元,结余结转19.65万元,已申请项目变更,待省林草局批复后,组织实施。

(8)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748万元,已完成投资502.16万元,结余结转245.84万元,已申请项目变更,待省林草局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党委领导职能。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机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局党委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

2.加强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制定了“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从党委成员做起,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2018年,开展党员积分评定活动四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通过验收。

3.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化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优化队伍结构。已向昭阳区委汇报请示,争取今年内,配齐局党委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 

4.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汇报,在昭阳区党委的关心帮助支持下,公务员的分流工作已基本完成,科级公务员:计扬善、道美标、杨舜华三位同志已调到昭阳区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其余公务员原则上全部调入新成立的搬迁安置局工作。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党委班子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个阶段要求,会前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提纲,保证会议筹备到位;会中做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共昭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昭阳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昭区组通〔2018〕76号)文件要求,2019年1月29日,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召开了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2.约谈整改。管护局党委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根据中共昭阳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昭区组通〔2019〕5号)文件的要求,2019年2月28日,大山包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3.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支部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党建问题整治工作,使管护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通过验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副局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4.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党规党纪培训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真正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进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导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大力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挖掘先进典型,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坚持用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按“谁组建、谁负责”,切实管好“微信群”“QQ群”,做好“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门户网站管理维护。

(二)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不严格的整改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了《大山包保护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大山包保护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规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召开8次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心得体会等重要事项。

2.局党委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并对原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3.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活动,保护区管护局领导班子组织和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维护核心不动摇、执行命令不含糊、落实指示不走样”。

4.学习制度完备可查。结合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建规范化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新时代讲习所”讲习等制度,对学习计划、学习要求、学习纪律、学习档案、检查考核有明确规定,推进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5.制定了《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在正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19年1月31日)》、《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2卷1950-197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不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以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日,在党费日认真组织管理局党支部党员同志缴纳党费。

2.党费收缴工作由专人负责。经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2018年至今,党费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专人负责。在管理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及时登记、账目清楚。

3.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

4.党费收缴严格标准执行。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交纳党费基数计算》的相关要求,认真测算了本支部党员应交党费的金额,制定了《大山包黑颈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党费测算表》。目前支部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由组织委员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上级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5.党费收缴与组织生活相结合。为加强对支部党费管理指导,使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我支部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信息公开透明。根据《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每月将党费交纳登记表、上缴收据等在管理局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使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关于“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原党支部书记已认识到在支部换届中的工作失误,并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2.此次机构改革,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已更名为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党支部(昭区直党工通〔2019〕9号),待机构改革结束后,将严格按规定按程序选举新一届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党支部支委班子。

3.加强了党建业务学习,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本领;

(1)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全体党员中,特别是党员干部中,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唤醒党章意识,做到尊崇敬畏党章,在今后的党内生活中,要把党章贯穿始终,做到学深学透。

(2)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新时代讲习所”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党内生活正常规范起来。该举行的活动、会议,该召开的会议要按时举行、召开。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肃党的纪律,把党章挺起来,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按时按程序换届。

(3)严格管理和考核。局党委今后要把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与干部管理、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对不履行职责、不按规矩办事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切实履行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工作,按期按程序换届,并选准选好支部书记,注重培养配备优秀年轻党员进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按规定时间签到,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一般同志要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要向局主要领导说明情况,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公务,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做出说明或打招呼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因事请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批准权限请销假,并将请假条报局办公室备案。局领导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处级领导外出按规定向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备。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或有重大活动时,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4.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

(二)关于“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财经纪律,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单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

2.领导干部加强对财经知识和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彻底杜绝“花钱不管来路、签字不管风险、财务不管责任”的做法。

3.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财经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会计业务水平,财务人员要严格支出审批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票据或违反程序的支出,应当坚决制止。

4.严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所有资金项目,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严禁随意改变项目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周雄借支的0.39万元已于2019年4月8日归还。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大山包保护区管护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和常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严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局党委的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局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总体布局。每年年初,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要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切实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认真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将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动态、“三公”经费使用等及时通过网络、信息和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或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情况报告等有关规定制度。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将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交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39110;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枫园路35号(大山包保护区管理局);电子邮箱:dsbbh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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