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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组织昭阳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0-02-23 00:56  作者: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任编辑:赵磊明

 

第5号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部署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即日起有序组织昭阳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责任

(一)责任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叶建平、区人民政府副处级领导邓发奎。

(二)工作职责: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昭阳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督促行业部门和复工复产企业分别履行好监管责任、主体责任。

二、监管责任

(一)责任人:昭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卯昌平、区工科局局长霍闻、区搬迁安置局副局长文屹梅,企业(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行政主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人:复工复产企业(项目)法人或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企业(项目)负责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台账,配备消毒液、测温枪、温度计等物资,为员工配发口罩等必要防护品,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筛查、分餐轮餐制度等要求,确保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

四、人员管控要求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岗人员经CT检查正常、核酸检测阴性即可复工。

(二)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岗人员经体温检测或体检正常即可复工,并按照5%—10%的比例随机开展核酸抽检。

(三)对本地返岗工人经体温监测正常即可返岗复工。

特此公告。


昭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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