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中共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2-18 11:39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6月2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区搬迁安置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机构改革工作不到位。违反《昭通市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数据管理中心’。”的整改情况。

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办公室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昭区办发〔2019〕22号)文件规定,在坚持边巡边改的过程中,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在机关范围内公示,撤销“数据管理中心”,规范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科、规划发展科、社会事务信访维稳科。同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相应调整,由何艳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宋明望任项目管理科科长、陈伯裕任规划发展科科长、贺湘任社会事务信访维稳科科长。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安排、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缺失。自2019年区搬迁安置局成立以来,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未签订责任书、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工作方案、未召开专题研究研判会议、未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未组织专题活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无相关材料。”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在边巡边改的过程中,于5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李剑波同志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后因机关人事变动,党组书记李剑波同志调离我局,新调入党组书记王禄义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荣明和林吉昌两位同志,于7月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再次进行调整,同时,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党组书记王禄义同志任组长。二是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和《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共8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向区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规范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共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讨交流3次。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8份,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8份、研讨交流发言和学习心得体会16份。按照每次学习“有方案(通知)、有签到表、有记录、有学习素材、有发言材料(心得体会)、有学习情况”的6有标准,已经理论中心组学习痕迹资料进行装档。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三)关于“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建设缺失。自2019年11月红路安置区同心、同乐、同源、幸福馨居和永丰虹桥社区党组织成立以来,区搬迁安置局党组作为实际代管单位,没有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对社区党支部建设、活动开展、党员管理等工作未进行安排部署或检查指导,社区党组织没有收到过党组的相关文件;同心、同乐、同源3个社区党组织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在党建工作上仅做过一次党员摸底排查和召开过1至2次的支委会,党建工作严重缺失;同时,同心、同乐、同源、永丰虹桥4个社区党组织和临时工作站没有具体、规范的工作职责,相关的管理制度缺失。”的整改情况。

按照区政府2020年第3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红路、幸福馨居、永丰三个安置点移交所属地党委政府管理。永丰安置点已于2020年8月26日移交永丰镇党委政府、红路和幸福馨居于2020年8月27日移交北闸和太平街道党委(党工委)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3个社区党总支归北闸镇党委管理,同时在三个社区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也已经转入相应社区党总支,各支部党建工作已经正常开展。在安置点未批准设立社区时,设立临时工作站开展各项居民服务工作,社区临时工作站实质是社区的前身,社区正式设立后,立即取消临时工作站的设置。经民政局于2020年2月正式批准设立社区后,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考勤制度、居务公开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6项居委会管理制度;区易迁群众服务管理中心指导各同心、同乐、同源、永丰虹桥4个社区制定了党总支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党支部书记职责、纪检委员职责、组织委员责任制、宣传委员职责、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等12项工作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四)关于“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统筹安排不到位,帮扶责任落实有差距。在《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年行动计划》无2019年、2020年工作计划和2020年任务目标。没有制定‘冲刺60天’工作方案、职工入户图片和党组专题研究“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统筹安排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对驻村扶贫工作重视不够,派驻的2名工作队员年龄偏大,业务不熟悉。同时,截止6月9日,2020年度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年5000元的工作经费还未划拨到位。”的整改情况。

结合局机关工作职能职责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原《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年行动计划》中的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按照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分解,规范梳理内容,形成安排有序、任务明确、内容全面的《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年行动计划》;对过去档案痕迹资料进行整理,收集整理各挂包干部进村部分入户照片,进行打印存档备查,已找到《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冲刺60天”实施方案》并装档备查;局党组召开3次会议围绕挂包村—后海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遍访工作、成效考核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和人员实际,目前派驻的两名工作人员已是最佳人选。同时主动对接驻村工作组,已划拨工作经费。自2020年来,区搬迁安置局未收到工作经费请示,局党组主动对接驻村工作组,按照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年50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并多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已于12月4日拨付2万元给挂包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五)关于“对扫黑除恶工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扫黑除恶工作责任没有分解到科室和搬迁安置社区,没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汇报和总结材料,相关痕迹资料缺失。”的整改情况。

根据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并印发《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撰写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严重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没有组织会前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问题清单中只有基础工作的短板,班子和个人提出的17项问题未例入问题清单,未纳入整改。同时在班子剖析材料、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会议记录中均没有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和肃清秦光荣流毒的相关内容,存在‘听故事’、‘当看客’的现象;在2019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只有支部书记蒋飞同志有发言提纲,机关党支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经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如: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严格按照民主生活流程开展。11月22日,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组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11月20日—11月24日,主要负责同志同每个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谈话。11月20日—11月25日,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要求撰写并经党组书记王禄义同志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材料共6份;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经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书面请示,于11月27日,召开了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区纪委派驻区发改委纪检组到会督导;会议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经梳理汇总,5名党组成员共查摆出问题47条,党组成员相互间共提出批评意见33条。于12月4日,形成《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问题清单》和《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剖析材料严格围绕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进行撰写,由局党组书记王禄义同志亲主持起草、班子集体研究讨论,经反复修正,形成《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因工作人员未注意对组织生活会系列资料的妥善保存,未将其余两名委员的发言提纲按要求归档。现已收集王毓、罗顺义两名委员的发言提纲装档备查。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七)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长达6个月的时间内未开展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活动长期空缺;自2019年3月机关党支部成立以来,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没有开展过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没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教育不深不细,党务工作者和普通党员对党的基础理论知识不熟悉。如:个别谈话时,在16名党员干部中,有3名党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清楚,有8名党员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不了解,有8名党员对‘五个基本’、‘五项制度’和“‘六个建设’不清楚,有4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础党务工作不清楚。”的整改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3次;按照区委组织部和驻村办的要求,机关党支部书记需机关党组书记担任、我局需派出一位党员驻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因我局党组书记同时是北闸党委书记,原支部书记蒋飞派驻挂包村任第一书记,征得组织部统一后,经请示区直工委,对支部书记和一名委员进行改选,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屹梅同志任支部书记,局党政综合办主任何艳同志为支委组织委员。改选后的机关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因我局机关党支部无党小组,故不用召开党小组会议。自6月以来,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1次;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机关党支部党员教育工作方案》,组织机关8名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5次。调整党务工作者,由现党政综合办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何艳同志为兼职党务工作者,参与区级党务工作业务培训2次,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各党员利用云岭先锋APP自学《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8名党员全部通过测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五个社区组织党员于2020年10份参加安置区所属乡镇党委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并邀请了原区委组织部藏庆庚同志对局机关和5个社区党务工作社进行党务工作专题培训。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临聘人员存在用工风险。在选用中层干部时未按照现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执行,仅通过会议口头宣布,选人用人不严肃、不规范;同时,区搬迁安置局现有临聘人员19人,均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未购买社保、医保、失业等保险,存在用工风险。”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中层干部调整的有关文件资料,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要求。已通过民主推荐、谈心谈话、任职公式等环节,任何艳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贺湘为社会事务信访维稳科科长,制定并印发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关于对何艳、贺湘两位同志的任职决定》并在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所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将统一购买社保、医保、失业等保险。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三、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体制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目前已建立的6个管理制度没有经班子会议研究确立,也没有下发到下属支部、科室,职工知晓率低;没有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不及时、不规范,资料混装、缺失现象突出;文件签批办理不规范,2020年1至4月共接收到区委政府领导批示文件18件,其中2月17日、3月22日2件无区搬迁安置局办理意见,仅在办理结果栏签‘已安排’三字的12件。区委政府领导批示的6件‘公文审批单’中,有5件无办理结果签批,从文件呈阅卡上反映不出具体办理情况和结果;日常管理以口头安排为主,随意性大,科室之间沟通衔接不通畅;财务管理现无专职会计,目前是请盐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帮助做帐,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研究制定职工食堂管理办法,职工食堂对蔬菜配送公司送来的食材只清点样数,没有称校斤数,只有主厨签字,没有相关人员签字,食堂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保密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财务管理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议事决事办理规定》、《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办公用品管理实施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党组议事规则》、《昭阳区搬迁安置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节假日值班制度》、《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印章管理制度》、《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昭阳区搬迁安置局考勤考核制度》13项管理制度,并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制机关各科室传阅学习;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指定党政综合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为档案管理人员,并对历年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次,制定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规范处理文件。制作《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公文处理登记薄》,安排专人对文件处理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实现以人定岗,以岗定责,制做《昭阳区搬迁安置局工作人员形象公示栏》,亮出岗位、亮出人员、亮出职责,确保岗上有人,人人有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已聘请专业财务公司对单位历年账务完成了全面清理,并协调区应急管理局专职会计胡琼杰兼职做账;制定并印发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已安排2名工作人员兼职管理食堂,同时对蔬菜配送公司送来的食材进行验收。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9年度分管领导没有同项目管理科、产业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与党政综合办、社会事务信访维稳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只有两个科室负人签字,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逐层开展过廉政提醒谈话,仅有1份廉政提醒谈话,且存在内容空洞,不结合实际情况。”的整改情况。

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分管科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规范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份;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职工之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实现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基层单位监管缺失,幸福馨居社区财务管理严重混乱。自2018年4月以来,幸福馨居所有资金的管理使用、做账均是李正奎1人负责,没有配备会计、出纳等财务人员。2019年11月26日幸福馨居党支部和临时工作站成立后,区搬迁安置局没有及时调整财务管理工作,在李正奎已不属于党支部、临时工作站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下,依然沿用之前的财务管理方式和管理人员,致使幸福馨居社区财务管理混乱截止2020年6月4日,幸福馨居社区尚未建立对公账户,收取的物业费、门面租金和区搬迁安置局拨付工作经费共1403464.96元均存入李正奎个人账户,与其另外2张个人银行卡的资金混用;幸福馨居社区现有国有资产门面36间,已出租19间,所获租金421087元未按照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财政,与物管费、办公经费混用,形成‘坐收坐支’。截止2020年6月5日,已使用各类资金1292997.84元,剩余105384.64元;商铺门面出租没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获得主管部门审核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的书面依据,社区维修灯具、管线等材料和购买办公用品等均以送货单、销货清单报销,未采用正规发票报销,没有逐级审批。”的整改情况。

幸福馨居翟凯巡察整改专题会已明确李正奎为会计,潘从国为出纳,规范财务管理。核对李正奎使用的2张银行卡(建行1张,中国银行1张),均属于代收代支,收入支出都有单据。已核实,未发现有贪污和挪用行为,10月30日两张银行卡已销户。二是李正奎个人账户剩余资金105384.64元,于10月30日缴入红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服务管理中心账户。以后发生的收入、支出由易迁群众服务管理中心管理,社区设报账员负责费用报销。11月3日,经区搬迁安置局财务人员对幸福馨居社区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经费收支全面核实,收入1398382.48元,支出1292996.81元,余额105384.64元,原始单据与台账数据一致,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王明云和李正奎二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财经法规制度等规定,严重履职不到位,区搬迁安置局党组已对幸福馨居社区支书王明云、工作人员李正奎履职不到位进行通报,并要求二人作深刻检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二)关于“申请拨款的文件,签字手续不完善。2019年7月1日拨付红路二期安置点建设资金1亿元,7月15日拨付红路二期安置点建设资金1.3亿元,无文件呈阅卡、领导签字批准页。”的整改情况。

已按资金拨付程序完善手续。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四、关于“主责主业落实不力,搬迁安置“后半篇文章”与市区要求还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三)关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房屋整改维修略显滞后。截止2020年6月10日,D、E地块还有18栋楼在建设中,同心、同乐、同源、虹桥设施建设区监控、门禁系统,社会治安压力大,公共厕所未建立,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差;安置群众住房的厨房、卫生间漏水问题还有261户未整改;幸福馨居社区2020年3月初至4月初供水不正常,4月至6月20日完全断水。”的整改情况。

2020年6月底,红路安置点5035户22756人易迁户已全部搬迁入住。红路安置点D、E地块住房不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内容,是城投公司投资修建的返迁房。在社区治理方面,全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实施“雪亮工程”,在社区安装高清监控416个,做到社区监控全覆盖,同时开展24小时治安巡逻防范,发现进入小区的可疑人员立即盘查清理加强日常巡逻排查力,提升见警率。2020年9月在红路安置区建成公共厕所五个,并完善洗手池、垃圾桶、洗手液等设施设备用品。依托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每周开展一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开发公岗714个,其中保洁员609个,每天对安置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成立住房质量瑕疵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安置区住房进行举一反三、逐户排查,限期整改。目前,红路馨居安置点排查发现问题并完成整改682户;其中水电维修758次,门窗维修101次,地面开裂处理69次,水表问题25次,防水处理34次,墙体开裂处理15次,涂料处理144次,墙地砖处理42次。所有排查问题及住户反应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幸福馨供水不正常是因为当时昭阳区北部整体处于枯水季节,在枯水期间,安置局出资租用车,每天下午定时运水到幸福馨居,保障易迁群众生活必须用水。后期争取项目资金298万元在幸福馨居建深井补充供水,完全能够保障安置点群众用水需求。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四)关于“社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差距。5个社区共有15230名劳动力,截止2020年6月10日,还有1603人未就业,就业率89.47%,同心、同乐社区的产业扶贫车间正在建设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与上级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红路安置点已建成缝纫机、藤编、竹编、苗绣、耳机线加工扶贫车间5个;区搬迁安置局多措并举抓好安置区劳动力就业,通过开发公岗936个,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班27场,组织现场招聘会35次,推送招聘信息3836条,通过定点外输、就近安置、自主创业等方式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率95.8%,红路安置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1343人,已就业11036人(区内务工5394人、区外市内务工306人、市外省内务工1618人、省外务工3718人、公益公服岗位安置734人),就业率97.9%;永丰安置点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772人,已就业1725人(区内务工466人、区外市内务工65人、市外省内务工424人、省外务工770人、公益公服岗位安置141人),就业率96.6%;幸福馨居安置点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1567人,已就业1534人(区内务工670人、区外市内务工42人、市外省内务工253人、省外务工569人、公益公服岗位安置61人),就业率 96.3%。“零就业”家庭全面消除。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五)关于“搬迁安置社区治理难度较大,物业管理滞后混乱。5个社区有留守儿童323人、空巢老人16人、残疾人382人、精神病患者110人、特困供养群众25户,社区弱势群体管理、服务、帮扶工作难度较大;社区高空抛物、破坏消防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同心、同乐、同源社区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5个社区均无物业管理公司入驻管理,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大。”的整改情况。

昭阳区民政局已拨付成立儿童之家专项款15万元至昭阳区搬迁安置局,昭通市民政局筹集工作经费25.2万元,指派善行、益众两家社工机构入驻红路安置点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购买6名社工针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特困供养对象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工作,重点开展心理疏导,能力提升,政策落实等社工专业服务。红路派出所已对辖区110人精神病患者进行摸排,所列管重性精神病人14人,其中10人已送和睦医院进行强制约束和治疗。社区民警每月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入户走访一次。各社区安排楼栋长和治安巡防员每日跟踪掌握本社区重性精神病人活动轨迹,社区卫生院每周一协作,加强对精神患者的管控工作。组织1638名易迁群众参加“昭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民法典》进社区大型宣讲活动”2次,邀请昭通律师协会会长黄佑虎律师对高空抛物、遗产继承、婚姻法等跟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宣讲;派出所组织易迁群众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高空抛物、防骗防盗、消防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培训2次,安置区易迁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开展素质提升道德教育3次,易迁群众市民素质逐渐养成;对已破坏的消防设施13处进行了维修,强化巡逻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目前未发现人为破坏现象并已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由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入住同心、同乐、同源社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幸福馨居和虹桥社区由永业源物业管理公司进驻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十六)关于“社区干部对产业扶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不了解。5个搬迁安置社区党组织和临时工作站负责人对搬迁安置群众产业扶持资金标准、入股公司、收益分红等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产业扶持政策业务集中培训。2020年10月28日,区搬迁安置局组织同心、同源、同乐、幸福馨居、虹桥社区支书及就业站站长召开了昭阳区搬迁安置局产业扶持政策业务培训会,对各社区对于产业扶持相关政策和业务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的方面进行了解疑答惑。并向各个社区分发了8个资金文件,其中2018年资金文件1个,2019年资金文件2个,2020年资金文件5个,并带领各社区学习了文件内容。二是大力宣传产业扶持政策。按照各社区的配套产业情况将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分发给各社区作为存档资料,并要求各社区就搬迁安置群众产业扶持资金标准、入股公司、收益分红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搬迁群众家喻户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3169258;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红路安置区15号楼昭阳区搬迁安置局;电子邮箱:zyqbqazj@126.com。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