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省纪委省监委工作组运用主体切换方法 丰富“东河之问”内涵

来源: 清风云南  更新时间:2021-05-12 10:05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东河之问”,是东河的诘“问”,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问”,是党委政府以及工作部门的自我拷“问”,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利益诉求的追“问”,四个不同主体在“东河之问”中的切换运用,使这一个个“问”,“问”得掷地有声,“问”得公道正直,“问”得畅快淋漓,令人深思,启人心智,暖人心田。

 ——东河的诘“问”。工作组着眼客观问责事实,首先从东河自身出发,对东河的历史变迁进行深入了解,通过现场调查,走访村民,对东河作为保山的“母亲河”对保山全市人民生产生活的养育和影响中找深刻感知、直观感受。通过对保山污染治理的问题和现状的全面了解,准确判断和认识东河在保山生态建设中的地位,东河污染治理在保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分量。特别是通过群众对东河美好过往的回忆,对东河悠长的眷恋之情的直接表达,让“东河之问”具有了以东河为主体的独特视角,也让东河之问“我的河长们,你们哪里去了”的诘问具有了深沉的历史感、强烈的认同感、普遍的共鸣感,产生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

 ——纪检监察机关的责“问”。工作组立足职能定位,坚持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让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纪违法问题直观呈现、可见可感。把发现问题、识别问题、推动整改过程以直播在线方式,公开在社会和公众面前,接受社会监督,这既是问责工作的自信,也是把问责晒在“阳光下”的自律,是一次以具体问题的调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调查组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思考、边总结,努力把典型案例办成精品问责案例,把监督工作做到具有路标价值的探索实践。

 ——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的自我拷“问”。工作组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以调查事实、调查结论为基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政策,说纪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说理性、说服力,启发和推动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对照,痛定思痛,知耻后勇,在更高层次达到“思想觉醒、政治觉悟”的目的,做到放下思想包袱,勇于直面问题,主动走到镜头面前,面向公众深刻反思,公开承诺。这样的自我拷“问”抓住了问责的根本,真正从思想上压实了各级主体责任。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利益诉求的追“问”。群众视角是根本视角。把握群众利益诉求的痛点、关注点、聚焦点,抓住群众的急难愁盼去追问。通过把群众身边一个个可见可感、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直观呈现,通过一名名党员领导干部在镜头里深刻反思、真诚反省,带动、引领、启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的觉醒,为政府宣传发动群众创造了条件、奠定了思想基础。特别是以群众美好环境需要为引领,与污染现实、现状的强烈反差以直观方式呈现、对比,在对比中引导认知,启发群众。把人人身处其中,人人见怪不怪,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人又都是污染的参与者、“贡献者”的认知迷失,引导到全社会反思、积极响应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群众从抱怨、向往引导到主动、行动上来。“东河之问”成为广大群众的参与平台,体现了“东河之问”的民生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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