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饮酒驾驶,未系安全带,未让右方道路车辆先行……酿惨剧!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7-12 11:45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虎伶俐


事故调查情况:

2021年5月13日,芶某江驾驶云C96***号小型轿车(搭乘谌某、仁某勇、王某银)由青岗岭乡方向往靖安集镇方向行驶,21时10分许行驶至小堡子-青岗岭K2+200M(靖安新区合顺路与康庄十字路口)处直行时,与右方金某勇驾驶直行的云C7V***号小型轿车相撞后,云C7V***号车又与周某敏推着婴儿车上的李某相撞,造成婴儿车上的李某受伤、金某勇死亡及两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芶某江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且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金某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使用安全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芶某江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金某勇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谌某、仁某勇、王某银、周某敏、李某无责任。


在这里蜀黍要给各位再补习一个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交警提示:

路口前减速

路口行人情况复杂,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等来回穿梭,快要到路口时,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减速,观察路况,避免由于车速过快发生突发情况时躲避不及时。

路口拥堵时在路口外等候

遇到路口拥堵时,不将车开到路口内,应在路口外等候,避免出现事故的同时,也可以减少拥堵,方便疏通道路。

避让行人及优先通行的车辆

驾驶员朋友遇到行人或其他车辆通过路口时,避让行人及优先通行的车辆。

最后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将酒后开车这种侥幸心理扼杀在摇篮中,拿起钥匙之前,想想自己、家人、孩子和朋友,切勿以身试法,别让今天的冲动,成为明天的追悔莫及!只有守法谨慎,才能真正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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