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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7-30 15:16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理论学习局限于完成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学习计划针对性不强,没有联系实际工作,学习制度不完善,形式单一、随意性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等,完善《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结合《2021年全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等内容,把《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业务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责开展一次专题理论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强化学习交流。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4.认真研读上级文件,深入领会上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效果,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排除工作的障碍和困难,确保工作抓一项落实一项。

(二)关于“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从严治党方面存在老好人思想,压力传导不够,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对个别自我要求放松的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够,1名职工在2018年6月19日酒驾被处罚”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党组书记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个环节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2.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立足于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让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

二、关于“财务管理薄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务人员职责不清,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会计、出纳岗位不分离,记账凭证装订不及时,2020年记账凭证至巡察组进驻时才开始装订;2020年1月份借出两笔备用金共计7万元,至10月份领导均未签字;驻村补贴报销无考勤记录表,出差日期填写错误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实财务室人员,会计、出纳岗位分离。(2)及时完善备用金借用审批手续,对借用备用金问题进行清理,明确备用金借用情形和归还时间。(3)走访驻村队员的派驻村,调取考勤记录,并作为驻村补贴报销的考勤依据。(4)严格执行《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费用报销制度》等,严格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会计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支出;1万元以上金额的支出,执行“三重一大”,杜绝费用报销无审批无明细。(5)健全财务工作制度,每季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回头看自查一次,提高依法规范运作的水平,严防在工作中出现纰漏。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2018年购买的冰箱、电视、家具等办公用品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事务中心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核查,及时把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物资,按照净值确认资产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制定《昭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台账。明确每件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护责任人,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点,保证账实相符。

3.关于“接待用餐不规范,接待用餐人数不清,有一大桌、一中桌、一小桌的模糊情况”的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昭通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由对口单位公务接待。因工作原因,需安排在区行政办公中心食堂就餐的,接待单位填写“公务接待用餐通知单”,经接待单位领导单位审批同意后,事务中心食堂按“公务接待用餐通知单”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并跟接待单位进行费用结算,减少剩餐浪费。

4.关于“入账不规范,用采购清单代替消费清单,2019年4月24日接待8人的午餐所附采购清单中出现胡辣子面10斤、土鸡蛋180个等情况”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中共昭阳区委办公室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区办通〔2017〕115号)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及就餐标准,根据接待单位的“公务接待用餐通知单”的用餐人数,按照自助餐餐标为50—80元/人,桌餐餐标为80—150元/人的标准安排用餐,每餐餐后提供用餐消费清单,确保每餐有消费清单记录,严控物料使用量,杜绝铺张浪费;(2)成立由分管食堂领导,事务保障科、对外服务科负责人、食堂主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设立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物料验收、领用等工作,从采购管理、质量管理、日常监管等方面着力,确保取多少用多少,用完才领用,规范物料采购、使用程序。

(二)关于“执行八项规定有差距问题。2017年以来,记账凭证中出现洞庭湖碧螺春9800元(单价951元/斤),2019年有鲍鱼等菜品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反对浪费条约》等有关规定,根据《昭通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开发具有昭阳地方特色的菜品,供应家常菜,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公务接待新风尚。

三、关于“队伍建设薄弱,体制机制不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班子配备不齐,管理人员缺乏,岗位长期有编无人,人事工作安排临聘人员负责”的整改情况。

2021年3月,区委新任命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充实了班子队伍。人事工作调整由分管人事工作副主任和出纳兼任。同时,积极向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争取,通过招聘、公开选调等方式,吸纳优秀人员充实职工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结构。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中层干部队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队伍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关于“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等职能职责未划转至中心,职能与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不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科室人员调整,已从公车平台调整一人专门负责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心231室。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通过聘用方式已招录一人,目前已到岗。

2.关于“推进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不够,除安保、病媒生物和电梯维护外,餐饮、会务、绿化、保洁、维修等工作仍由中心直接承担管理和运营,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贯彻落实《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成立安保、物业服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公开向社会招标,由安保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电梯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对具体后勤工作进行保障。

(三)关于“党建工作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题研究党建部署工作次数不多,活动开展较少,材料归档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认真撰写《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总结》,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部署、年末有总结。(2)党支部对工作痕迹资料进行了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归档党建资料。(3)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红色读书会”通过微信群、昭阳党建、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方式开展党建活动,丰富党建工作载体。

2.关于“党员积分制、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严,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到位,少数党员对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认真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健全党员积分制管理台账,坚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每季度公示一次党员积分情况,党员积分的情况与绩效工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简单,未与上级签订的责任书相结合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合昭阳区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重新制定、签定事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调整充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体系,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位,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2.关于“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意识不强,自成立以来仅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过一次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在研究采购、装修等重大事项时未邀请纪检组参加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主动接受、全力配合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建立与纪检组沟通会商制度,主要领导主动向纪检组组长定期交换意见、通报情况。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纪检组不能参加会议时,提前与纪检组交换意见,后再召集会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3193901;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04号昭阳区行政办公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子邮箱:zyqjgsw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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