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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8-01 12:1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1日至10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昭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2020年巡察组进驻期间,党组工作汇报材料撰写不认真,汇报材料有多处错误,巡察组多次指出并要求修改完善,但最终上报的材料依然有4处错误,存在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的现象。”的整改情况。

1.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明确了政治巡察与业务工作检查的根本区别,全局干部职工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确保巡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了文件文稿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制定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文审核基本原则、公文审核职责和公文审核程序,凡未按照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经办人有重大失误或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不重视,2019年未召开过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形式主义现象,2019年中心组学习第1次至第5次,2020年第7次与第8次会议签到表签到顺序、字迹完全一致,会议签到表弄虚作假;2019年第3、4、5次,2020年第2、4、5次的学习会议图片除会标不一致外,参会人员着装、座次完全相同,经核实会议照片存在补拍情况。”的整改情况。

1.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2021年4月9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成立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

2.党组书记赵声斌对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事项的副局长卯洪播和办公室主任何娜进行了约谈,并对2021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了工作要求。谈话后,两名同志充分认识到理论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及时根据中共昭阳区宣传部《关于印发昭阳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卯洪播同志牵头制定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和学习计划等进一步明确,把党组理论学习工作纳入日常学习,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我局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责任追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中心组学习内容、图片、考勤记录等学习资料的归档管理。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三次。

二、关于“纪律规矩执行不严,干部队伍作风不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格。2019年8月烈士陵园一名职工的请假条有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但无具体请假人员名字,无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考勤制度,并在全局周一例会上组织学习,增强了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的自觉性,严格执行《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勤管理规定》。对于未按照制度履行请销假的干部职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查实请假人是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主任赵庆玲请假时忘记写上请假人姓名后,党组书记赵声斌同志立即对赵庆玲和分管领导黄清国进行了约谈。谈话后,两名同志纷纷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一定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主动作为,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2019年、2020年收取的临街门面租金合计315240元未及时上交国库。重复报销差旅费,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清国报销2019年10月21日至24日到西凉山差旅费与报销10月23日至28日到北闸镇邓子村的差旅费重复2天、金额200元。财务审批不严格,2019年报销夏开文15476.5元医疗费无分管财务领导签批意见,2019年8月31日支付孟苏云劳务费15000元无相关依据,2020年5月支付退役军人魏强胜住院医疗费1982.58元无出入院相关证明。财务人员作风不实、工作不认真,2019年3月重复支付伤残军人陈正才医疗费及生活补助款11687.53元。”的整改情况。

1.修改完善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工作执行进行了再次规范。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各项费用的报销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同时加强了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进一步落实了业务科室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制,财务部门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2.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领导干部对财经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分管财务领导卯洪播针对财务人员作风不实、工作不认真的问题,在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再出现此类问题。

3.昭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9年、2020年收取的临街门面租金合计315240元已于2020年10月30日上交国库。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清国已于2020年10月28日将重复领取的200元差旅费退还到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账户。2019年夏开文15476.5元医疗费已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报销手续。2019年8月31日支付孟苏云劳务费15000元,已提供军休所支委会、党委会研究聘请孟苏云的相关会议记录。魏强胜住院医疗费是由昭阳区医保局核实审批相关住院资料后将住院医疗费资金划入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账户代发,财务人员已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领款手续。2019年3月重复支付伤残军人陈正才医疗费及生活补助款11687.53元。2019年4月17日重复支付资金已全额退还到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账户。

(三)关于“文件签批和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印发的退役军人事务局维稳工作方案通知文件,印发时间在前、领导审签时间在后;部分会议记录仅有会议名称,无具体会议时间、会议地址、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的整改情况。

1.加强了文秘学习及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严肃行文规矩,规范单位行文行为,加强发文管理和发文审核工作。

2.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明确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内容,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认真整改过去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全面梳理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的会议记录,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说明。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程序不规范,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未按方案开展,无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相关资料,党组班子成员无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党组班子摆出的问题无整改方案。”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区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补充完善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整改方案等相关痕迹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

2.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

3.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严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坚决杜绝走过场,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2021年2月3日召开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完善了民主生活会材料并装订成册,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二)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12月制作2020春节慰问年画,报销金额22100元,未召开党组会研究。”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组成员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1万元及以上资金使用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监督,局长实行末位表态制度。

(三)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党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2019年干休所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无相关会议记录。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2020年1至5月干休所党支部未开展“三会-课”,无相关会议记录及图片资料。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5月、6月党费台账中有8名党员无党费缴纳时间,部分党员签字时间与党费证上登记时间不一致。“三亮三比”落实不到位,机关党支部未拟定工作方案,党员未亮出党员身份和岗位责任。”的整改情况。

1.军队干休所党支部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支部选举工作程序,2021年4月2日及时召开了支委会,补充完善了支委会议选举情况和委员分工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党员年度学习、组织生活会等的方案和计划,2021年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了党员大会、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并如实记录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严格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党员严格遵守“党费日”制度,自觉、按时交纳党费。明确了机关支部组织委员路支国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3.修改和完善《开展“三亮三比”活动的实施方案》,每一位党员通过佩戴党徽、设立党员示范岗、办公室张贴岗位职责和责任等形式亮出了党员身份和岗位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20010;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政通路47号昭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zyqtyjr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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