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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规范物业行为提 升群众“幸福指数”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11-30 09:01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随着昭通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格局变大、小区数量增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与城市发展不成正比,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备不到位、素质不够高、服务能力偏低,行为不规范、收费不科学等问题越发凸显,物业企业与小区业主矛盾越积越深,一定程度制约了文明城市创建,也给小区居民生活造 成困扰。

党史学习教育中,昭通市住建局把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严格对照中央和省级物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小区业主普遍关心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修、小区秩序、物业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拟订了《昭通市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做到有 法可依、有规可循,努力为小区群众营造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宜居宜业环境。

为确保《指导意见》落实到位,2021年7月21日至22 日,市住建局举办了1期物业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全市住建(综合执法)系统、房地产开发和物业企业等35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加培训的彝良县分管领导表示,本次培训犹如“及时雨”,给下一步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满满的干货,必将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训企业也纷纷表示,一定会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解决好存在的各种问题,用心用情服务好小区群众。

同时,为确保《指导意见》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市住建局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物业企业市级考核机制,通过信用评价、发布“红黑榜”等方式,倒 逼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物业管理是城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促进社会稳定、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住建 部门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持续推进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真正让“我为群众办 实事”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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