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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委市政府印发最新通知,加强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04-03 12:00  作者: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尤婷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 昭通学院,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反弹现象,加之清明节临近,人员流动较大,外防输入的压力巨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落实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所有公职人员〔含学校教职员工、村(社区)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 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按照《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八要八严禁”的通知》要求,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配合落实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措施,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带头执行聚集性活动相关管控要求,疫情期间不举办、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不组织不参与宗族式、家族式等各种集体祭扫活动。


二、严格管理清明节期间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祭扫,严禁跨州市祭扫,主动劝导市外亲属、朋友非必要不返乡祭扫。


三、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在全国疫情形势缓解以前,确因公务或招商引资需要外出的,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因公务出差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昭人员,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隐瞒旅居史,如实申报健康状况,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附件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 “八要八严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昭通学院,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反弹现象,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较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紧要关头。为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纪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市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必须带头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决做到“八要八严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遵守政治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禁在执行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要落实防控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担当作为, 坚决贯彻执行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禁出现管理失控、失位,责任空转,对上级督促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不整改,对上级决策部署不服从、不落实、不配合,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阻扰疫情防控工作。 


三、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配合做好登记、扫码、 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工作,切实做好自身防护。严禁临阵退缩、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以及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要落实好报告制度,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严格报告个人出行计划及行程轨迹。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未经批准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五、要严控聚集性活动,带头执行聚集性活动相关管控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请吃“杀猪饭”以及违反防疫规定的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执行到3月15日)。 


六、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七、要遵守值班备勤纪律,弘扬持续作战精神。严禁擅离职守,未经批准离开属地,值班备勤人员通信不畅。


八、要严格疫情信息发布制度,带头当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员。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擅自发布、传播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不当言论。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迅速开展对“八要八严禁”防控纪律要求的学习,确保学习到市、县、乡村每一级、每个单位、每个党员、每个公职人员,确保疫情防控纪律令行禁止,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贪占挪用疫情防控财物,以及违反“八要八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对党组织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失灵的,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决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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