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昭阳区红十字会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3-12-15 10:17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1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红十字会开展了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2023年6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和要求。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6月15日召开整改动员会和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按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明确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的巡察意见和整改要求,认真制定《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昭阳区红十字会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充分”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宣传氛围不浓厚。一是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今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内容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6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5次,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7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二是强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确保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依托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到洒渔镇联合村和靖安镇大耆老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的宣讲。

2.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宣传氛围不浓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红十字会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重要学习内容,结合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经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作出“一区、一兵、一中心”三个定位有了更深刻认识。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区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对区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单独制定了昭阳区红十字会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

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将集中学和自己学结合好,自觉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二是结合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了每星期研判内容,在每次分析研判中排除共性方面风险隐患,同时要求各科室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处置。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是舆情处置能力水平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昭阳区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昭阳区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应急预案;坚持每月开展“每月一研判”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网络舆情临场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6.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外宣工作滞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充分利用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持证培训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等各项活动的开展,动员更多爱心人士关注“昭阳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不断增强社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关注度。结合“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九九公益日”等重要节点,结合区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并积极与昭阳融媒、上级红十字会等宣传平台对接,广泛宣传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目前,区级媒体发布信息15条,上级媒体发布信息13条。

7.关于履行三救三献主责主业主动性不足。一是捐赠物品管理混乱,救助物资发放主动作为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建立捐赠物品接收、管理、发放制度,制定了昭阳区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办法”已上墙。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滞留的光波炉、棉被、毛毯等捐赠物品,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完好可用的光波炉、毛毯、军用被、棉被、衣服、急救箱等物品,分别发放至炎山镇大沟村、靖安镇碧海村、靖安镇大耆老村、洒渔镇联合村部分困难群众手中。

8.关于履行三救三献主责主业主动性不足。二是项目后续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靖安大耆老村“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督导力度,邀请市红十字会相关同志到靖安大耆老村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督导,目前生态宜居建设项目基本完成,正在完善项目有关资料;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正在加大督导力度。二是加强对项目周边群众的政策宣传,按照“博爱家园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工作要求,到洒渔镇联合村和靖安镇大耆老村,对项目周边部分村民代表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关于履行三救三献主责主业主动性不足。三是博爱家园项目生计发展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到期未收回的5笔70万元生计发展资金,截至9月12日,已收回35万元。

10.关于履行三救三献主责主业主动性不足。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意识不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物资捐赠和信息公开,7月16日制定了昭阳区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制度。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将物资捐赠和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监督,针对2020年以来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捐赠款物71笔,已分年度在昭阳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开。

11.关于巡察整改资料管理混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已对2018年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十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资料进行认真查找、归档。

(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短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方面

12.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领导班子示范带头,坚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第一议题”制度,带领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5次,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主责主业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坚持自2023年6月起,每2月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每半年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

1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分管领导、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定期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督促干部职工牢牢守住廉洁、自律红线和底线。

14.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一是长期违规使用编外车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红十字会期间,4月13日区红十字会收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送来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整改现场交办单”,“交办单”指出“当前使用的云C·A5536、云C·N8439未参加2019年事业单位车改,目前仍在使用”。收到“交办单”后,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4月13日向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呈报了“昭阳区红十字会关于解决车辆编制问题的请示(昭区红请〔2023〕5号)”,4月14日向区公车办报送了昭阳区红十字会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整改方案。6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红十字会反馈此问题后,区红十字会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经反复对接区发改局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7月5日区发改局(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找到2018年9月10日昭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昭阳区红十字会和社科联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的答复文件,“答复”明确“关于你区红十字会、社科联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的事项,请你区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衔接,明确单位性质后,由你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区红十字会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要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议题上会研究,现暂未上会。

15.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二是违规多报差旅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每一名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不违规、不违纪,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核签字把关,切实规范管理。三是当事人已将多报销的差旅费退还至区红十字会账户;主要领导对其开展了批评教育。

16.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三是违规多报驻地交通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18年在区红十字会工作的6名干部,均已于2019年调离,区红十字会已分别发函给当事人,向当事人通报巡察工作情况,函请当事人严格按照规定退还违规多报驻地交通费;6位当事人已将违规多报驻地交通费退还至区红十字会账户。

17.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19年调离区红十字会的当事人罗某已退款,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要求,所退款项先由区红十字会代收,下步将按相关要求将退款转到相应账户。

18.关于厉行节约不彻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教育现区红十字会干部职工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学会过紧日子”思想意识,加大节约力度,减少不必要开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领用办公用品的同时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及时间;加强公车管理,外出培训须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返程,杜绝驾驶单位公车接送。

1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已补充完善经济业务支撑材料。二是区红十字会按照就餐情况据实作出了书面说明。

2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二是经费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经对接区财政局,在区财政局指导下完善了补签手续,同时区红十字会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区财政局于9月12日进行了实地检查。

2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戴某某已向区委组织部提交辞去区红十字会监事长职务的申请,区红十字会也已向组织汇报。2023年9月28日,已免去戴某某同志区红十字会监事长(兼)职务。

(三)关于“领导班子制度意识不强,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

22.关于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领导班子严格落实《昭阳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研究制定了昭阳区红十字会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昭阳区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区红十字会物资捐赠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上级红十字会和社会监督,并分年度对2020年以来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爱心款物进行了公示公开。

23.关于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财务人员不能负责捐赠物资接收和发放工作等相关要求,明确财务管理人员不再参与捐赠物资接收和发放工作,进一步避免内控风险。

24.关于动员推荐年轻干部入党不积极。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区红十字会邓某和范某两位党员同志积极动员三名非党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区红十字会年轻干部职工赵某已向驻村工作所在的“中国共产党靖安镇碧海村党支部委员会”递交了入党申请。

(四)关于“‘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方面

2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主责主业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坚持自2023年6月起,每2月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次,每半年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

三、下步打算

区委对区红十字会开展常规巡察,既是对区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是希望区红十字会以此为契机,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下步工作中,区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苦干实干、加压奋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红会力量”。

(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等,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政治素养水平。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干部职工认真落实具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工作中,特别是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态度不变,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助力发展作出“红会贡献”。聚焦“五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在助力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产业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中践行“红会作为”,为如期实现“五区”建设目标谱写好“红会篇章”。

(四)聚焦红会“主责主业”,推动红会工作再上台阶。聚焦人道救助、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登记、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等主责主业工作,紧盯市红十字会下达工作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坚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明的工作纪律,更加精准的工作举措,推动区红十字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0—3188049;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龙泉路49号;电子邮箱:zyqhszh2023@126.com。

昭阳区红十字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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