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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2-20 17:15  作者:陶利忠  责任编辑: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新时期对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将社会建设单列一部分,强调“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各级党委、支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党章》最基层的组织。党的十七大会议第一次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使党章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更加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长期在基层工作和生活,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对他们的疾苦、冷暖了如指掌,也最了解他们的困难、呼声和要求,也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在基层群众中学习贯彻落实的执行者和带头者。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成为党中央关注、各级党委、政府解决的重点问题、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

笔者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如实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民生问题,如弱势群体的就业难、待遇底、下岗职工再就业、群众的最底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更应该体现出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人性化管理理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和人民群众心连心,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同患难,一句话要同群众同甘共苦。

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施行前,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要逃避、减轻和推卸相关责任,更不应该回避矛盾,要实事求是解决民生问题,只有这样,我们党的工作才能拥有最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获得大多数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支持的理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诚爱戴和衷心拥护。在战争年代,我们党总结出了一个最宝贵的经验,老一点的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打胜仗,人民是靠山,我是斗争的好儿郎,革命强中强……”。

在和平年代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仍然要团结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带领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认认真真为他们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眼下,要组织人民群众认真学习好、贯彻好、领会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真正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体会到党和政府带来的温暖,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到改革开放十分广阔的光明前景,为经济社回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陶利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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