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昭阳区社区服刑人员首例撤销缓刑执行收监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8-16 09:52  作者:任天能 通讯员 陶利忠 赵声谊  责任编辑:

 

近日,昭阳区法院根据司法局提交的检察院监督意见、撤销缓刑建议书作出的裁定,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进行审理查明,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罪犯杨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3月30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事隔14日,杨某某离开监所后未到区司法局报到,并于今年3月30日晚10时许,伙同他人在城区“凤鸣皇朝”附近抢夺一过路人的提包(包内有一张信用卡和10元钱)。

区司法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未按规定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在此期间还实施抢夺,其行为违反了社区矫正执行的相关规定,对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司法局收集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供了杨某某的违规材料和撤销缓刑建议书。

今年7月24日,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中对罪犯杨某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杨某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三年。目前杨某某正在看守所服刑。

通过此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法制教育和警示作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任天能通讯员陶利忠赵声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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