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房地产暴利时代终结”的现实悖论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8-08-13 15:31  作者:李季平  责任编辑:

 

国家统计局5日发布经济述评称,目前无论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层面还是需求层面,都不支持房价持续高涨,“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已经终结,在长达10年的房价上涨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向理性回归。”(8月6日《新京报》)。

长期以来,不少最底层的老百姓一直抱怨“买不起房”,原因之一就是房价高,而房价高的最直接因素就是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这个行业的“暴利”有多严重?新华社在2005年8月5日曾报道过记者就福建省福州市有关部门测算的当地商品房价格、成本对照表。在所列的23个楼盘成本目录中,商品房开发成本从每平米1636元到3049元不等,销售价格却是每平米2500元到5500元不等,利润率平均50%,最高的超过90%,基本特征是楼盘越高档,利润率越高。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大部分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为7%―8%。可见,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有多严重!

虽然说,目前随着我国各方面的法律不断完善,用工成本增加、原材料涨价、政府供地、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不断规范,房地产行业的成本有所上升,再加之部分城市房价调整,房地产行业利润有所下降,但仍然难以改变其“暴利”的特征,现在称该行业“暴利”时代终结,既不符合现实,也难以令公众信服。

从经济发展一般规律来看,资金投向也可以看出一个行业是否“暴利”。同样是国家统计局7月28日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196亿元,同比增加33.5%;住宅投资比重继续上升,上半年完成投资9497亿元,同比增加36.6%。作为一种投资,最终极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作到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大的经济回报。试想,如果房地产行业真的象其他行业一样,“暴利”时代终结了,或者将要终结,那么,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为什么还有如此大的增长比例呢?

再看房价。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称,今年上半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2%,涨幅比去年同期高4.2个百分点。北京、杭州、宁波、等城市6月份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都在两位数,乌鲁木齐更是达到20.22%。《第一财经日报》今年7月23日报道: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市调查总队联合发布:北京市四环以内的房价均价为18398元每平米。

国家统计局关于“房地产行业暴利”时代终结论的一个重要数据支撑是:今年1―5月,全国40个重点城市,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成交量、面积,同比双下降。我认为,对这一表象的数据应当客观分析,首先,这一下降是在与2007年房价高涨时比较的,即使下降幅度比较大的深圳,也仅仅是接近2007年高位水平,而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调控,是从2005年开始的,从理论讲,房屋销售价格回落到或接近于2005年调控前水平,才基本达到调控目标。显然,目前的房价与此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其次,商品房销售量下降的另一个客观因素是,房价与普通老百姓的收入水平还有一定距离,“买房难”、“买不起房”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资料显示: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一般是家庭年收入的5―6倍。按照我国一般家庭3口人,两人有收入,住一套90平米的普通商品房计算,大城市要七八十万,一般要四五十万元,是家庭年收入的10倍以上。这样高房屋价格,虽然原因比较多,可在公众看来,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是最直接因素。

国家统计局得出“房地产行业暴利”时代终结结论的另一个论点是“国家出台的金融政策、提高房贷门槛”等措施,加大了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力度,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我认为国家出台的此类措施,更多的指向是针对房地产行业宏观层面而言,短期内对房地产行业暴利局面很难起到制约作用。现实情况是,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并没有像原来有人预测的那样“重新洗牌”,或有多少家倒掉,相反,由于房地产行业的利益与政府收入、官员晋升、地方GDP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绝大多数企业仍保持发展势头。《上海证券报》今年7月29日报道称:由国家权威部门对全国7136家重点房地产企业的调查说明,84%的房地产企业对未来的效益仍充满信心。对于提高第二套房贷款的政策,约束的对象为炒房、投机者,但目前的房价和相关政策,对大量的只靠工资性收入的自住型购房者仍缺乏吸引力。

房地产行业投资仍处于快速上涨势头,各地商品房价格仍然处于普通公众难以承受的程度,普通百姓自住型住房需求仍缺乏政策支持等,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房地产行业暴利时代已经终结”的结论显然难以服众。要使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不仅仅要看相关数据,还应当多深入到普通群众中去做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谨防国家决策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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