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06-14 17:00 作者:杨云彪 责任编辑:
2006年5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蒋某以送同村年仅10岁的幼女小燕(化名)回家为名,跟随小燕到木瓜林包包处,将小燕强行拖入路边洋芋地里实施强奸。被人发现后,蒋某逃离现场,企图逃避打击。苏家院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归案。
2006年5月29日晨9时许,苏家院乡某休闲娱乐城打电话到苏家院派出所报案,称其休闲娱乐城小工小丽(化名)被人强奸。苏家院乡派出所接警后马上赶往现场进行侦查。据了解,5月28日晚11时30分左右,已经休息的小丽听到有人一边猛敲其宿舍门,一边大喊她的名字,并且威胁说再不开门要踢门进来。小丽开门一看,原来敲门的是同事的兄弟路某,小丽还来不及开口,就被犯罪嫌疑人路某勒住脖子拖向隔壁的一间屋子,小丽被推倒在地后大喊“救命”,已喝醉酒的犯罪嫌疑人凶狠地威胁小丽说,他才从牢里出来,也不想活了,不听他的话就要和小丽一起去死。小丽害怕得再也不敢吭声,被犯罪嫌疑人路某强奸。
苏家院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将已经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路某抓获。经查,路某曾因抢劫、强奸未遂被两次判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路某均被刑拘,二人对所犯罪行已供认不讳。
(杨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