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公道撑起的蓝天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2-22 10:30  作者:任天能  责任编辑:

 

有人说,“律师是社会的医生,是遇到社会难题时不可或缺的主角”,这话一点不假,今年34岁的李琼就是这样的主角。律师为当事人服了务,收取费用是理所应当的。可李琼自从当上律师后,很多时候却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李琼非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还“倒贴”了去调查、取证的车费、电话费、笔墨纸张费和打印费。帮助了别人,李琼心里就乐滋滋的;看着别人因得到自己的法律援助而胜诉,李琼就一脸的阳光。

曾某,女,汉族,今年57岁,文盲,昭阳区乐居乡农民,家里有婆婆、丈夫和大儿子都是残疾,全家的重生活担都落在她的身上。曾某与蒋某是邻居,因平时两家关系不睦,1998年5月20日曾某用土墼将两家的交界砌起以免再发生不应有的矛盾。蒋某用辣子面撒向曾某,又用菜刀向其头部、背部、手等身体多处连砍十几刀致使曾当场休克。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为重伤, 2006年7月13日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根据《刑法》的规定,伤害程度为重伤,行为人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蒋某为了逃避责任,出事后就一直外逃。曾某一家顿时陷入了困境。为了讨回公道、追究刑事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是曾某和家人最大的心愿。几年来为了这事曾某和残疾的大儿子奔跑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残联和人民政府之间。2006年7月12日曾某和大儿子又到区法院反映问题,并准备把相关的材料交法院,于是到区法院对面的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复印材料。说来也巧刚出庭回到律师事务所的李琼律师看到曾某年龄较大而且手部残疾,大儿子的残疾属于小儿麻痹后遗症,连走路都基本走不稳,让人非常同情。李琼一面帮助复印一面看她材料,并询问了本案相关的问题。作为律师,李琼知道对该案件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要进入司法程序并追究蒋某的刑事责任和要求民事赔偿还有一定的困难。一些程序性问题的处理对曾某来说就更艰难。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能够伸张正义,更为了法律的尊严,李琼律师主动为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终于在2006年6月29日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2006年7月19日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2006年8月7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蒋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民事赔偿20941.86元。

李某,女,现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当她一岁零几个月嗷嗷待哺时,父母离异,由父亲履行抚养义务。2005年李某考上大学因为没有学费而没有走进大学校园。2006年再次参加考试,8月收到了江西南昌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学费依然成为她最大的障碍。想寻求助学贷款,但父母都有工作不符合条件,不给李某学费和生活费完全是父母之间的恩怨。李某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事务所告诉了她常为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李琼律师的手机号码。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李某拨通了李琼的手机,没想到李琼在电话里就答应了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李琼在通过和其父母多次交谈后,父亲在开学之前把学费凑给了李某。母亲的态度依然强硬,后通过诉讼,李某母亲自愿拿出了抚养费。

李琼的法律援助有很多,无法一一列举。而在当下经济大潮中,李琼为什么要经常免费提供法律援助,这倒值得深就。

李琼家住迎丰社区,母亲是农民,奶奶又是一身的老病,三姊妹中李琼排行老大。她的父亲当时在食品公司工作,可对奶奶孝顺的父亲领回来的工资也只能勉强支付奶奶的医药费。奶奶走后,母亲又患上了心脏病,家庭更是一贫如洗。贫困像幽灵似的跟随在年少的李琼背后,让李琼承受了同龄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艰难。同时李琼也感受到了弱势群体是多么的需要帮扶。

家里穷,还要在家带弟弟,所以李琼9岁才得以走进学校。而后来当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家里已经无力再支付学费了,于是,父亲作出了出卖家里的房子让李琼读大学的决定。可谁都知道,房子是一家人的栖身之地,没有了它,一家人又到哪里去呢?李琼不能只顾自己,于是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从这里,笔者找到了李琼免费为李洋提供法律援助的思想根源。

后来李琼带者遗憾被招干到炎山乡政府工作。在贫困山乡,除了经济贫困外,法律意识也相当低下,本应避免的纠纷和事故却经常发生了。作为社会弱视群体的妇女儿童就更是可怜,就连人最起码的最宝贵的生命健康权都无法得到保障,就更谈不上合法权益了。这些,身为司法助理员的李琼是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李琼感觉到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是多么的重要。于是李琼开始了自学。李琼想为当地群众主持正义,帮助他们找回尊严,给他们提供法律援助。1994年,她参加了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三年后专科毕业,随后本科也毕业了。

1995年,李琼又兼任炎山乡妇联主任。李琼了解到了松乐村的张某,她的丈夫是个十足的家庭暴力分子,结婚几年张被打了住院10多次,无法忍受被迫外逃到四川,在垃圾堆里捡废纸卖营生。但还是厄运难逃,被丈夫找回去后,接踵而至的仍然是毒打。张某决定离婚。但就在炎山法庭开庭的那天,丈夫不是来应诉,而是来用的他的家法,见到张某就开始毒打。在法庭上法官制止了,但是出门来在乡街子上又遭毒打,后用背架子把张某背了回去。回去的事就可想而知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身为妇联主任的李琼的工作职责。李琼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下决心一定要让这种事不在炎山发生。于是李琼就给张做了诉讼代理人。通过调查取证和充分的准备,在开庭时张的丈夫脚手都吓得发抖了。李琼第一次担任诉讼代理人,也第一次尝到了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的成功。

第一次替张某讨回公道后,遇到不平事就找李琼的人也就渐渐多了,田坝、大寨的群众也闻讯而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这时的李琼既感到兴奋,又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有多重。田坝乡的陈某丈夫在矿山上出现矿难,赔偿了8.1万元,但更不幸的是,这钱从矿主那里得到后,又落到了其他人的手里。这对陈来说是雪上加霜。李琼得知情况后心里沉甸甸的。于是李琼又决定免费帮助陈某。通过诉讼,李琼帮助陈某讨回了被人霸占去的8.1万元。帮助了这样的弱势群体,李琼的内心才明朗起来。

后来,西凉山四个乡的案件基本都是李琼代理。李琼是有些出名了。一次,在回城的车上,李琼听着几个人议论家中的冤屈,说要通过诉讼解决。车上的人推荐了李琼。李琼就在他们身边却没有人认识。李琼听到议论,是很高兴,同时也感到压力更大,因为李琼还不是正规的律师。于是李琼参加了中国第一考---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

在复习考试的几年中,李琼坚守常人没有的毅力:每天至少有18个小时看书。早晨别人还在梦乡时,李琼起来看书;晚上别人早已休息了,李琼还是在复习;别人娱乐得正畅快的时候;李琼还是看书复习。但李琼从来没有因此耽误工作。

李琼成为正式注册执业律师后,还为拟判死刑的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何顺华担任辩护人成功,为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赵庆英担任辩护人成功。在学庄三组诉昭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中,李琼接受昭阳区区长的委托,担任被告昭阳区人民政府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并获得成功。每年办理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就多达30多件。

有人说,“律师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民主政治的试金石,是政治文明的晴雨表!”是的,李琼就是这支力量中的一员,她无怨无悔地为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努力做作自己热爱的律师工作。相信李琼的来路是会更加灿烂的。

(任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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