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三绑匪行凶小孩遭劫 众民警神勇人质获救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7-16 11:03  作者:弓力  责任编辑:


7月6日上午9时许,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说昭通一家食品公司老总C某的儿子遭到三个不明身份的歹徒绑架,C某已受伤住院。

“案情就是命令,救人如救火。”接到报案,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区长、区公安局分局局长张尧贵立即召集副局长李虎、刑警大队长洪昌云等领导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案情,并立即成立临时指挥部,张尧贵担任指挥长、李虎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徐晶、技术支队长李永才担任副指挥长,并抽调市局刑侦、技侦干警、区局刑侦大队和凤凰中队的民警组成专案组,专案组由李虎和洪昌云具体负责。

在临时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经紧急动员,专案组分成七个行动小组立即开展工作,派出女侦察员深入医院,一方面保护受害人C某,另一方面从C某处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整个作案经过及其相关线索,同时对歹徒发给C某的所有信息进行应对处理,另外的小组有对C某的公司人员以及她所接触的人员进行秘密调查,有对C的丈夫S某所接到有关歹徒所发的信息进行处理的,也有原地待命的技侦民警,还有在外进行秘密侦查,查找犯罪嫌疑人踪迹的民警,一切活动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歹徒用电话向C发出了短信,说他们求财不要命,不要报警,孩子现在他们手里。随即,C的丈夫S也从外地赶了回来,向警方提供了他所接到的所有关于歹徒的信息,经过分析,在专案组干警的授意下,C向歹徒发了一条信息,叫对方不要伤害孩子,有什么要求一定满足。通过相关信息分析,加上外查组所排查出的情况,终于排出了三个嫌疑人员,其中一叫陈昌忠的嫌疑最大,他是因为与C的丈夫发生过矛盾后才离厂的。再与技术组干警获得的信息进行对比,确认陈昌忠嫌疑最大。通过群众工作,有人提供案发前陈昌忠的弟弟陈昌荣与其来往甚多。为保护人质,调查陈氏兄弟下落的行动只能秘密进行。

通过各种技术力量和群众力量,至7月7日,专案组终于查清了小孩确属陈昌忠绑架,且藏匿小孩的地点就在陈昌荣家附近。目标确立,专案组在指挥部的指导下立即研究抓捕歹徒、解救人质的方案,因为陈昌忠还在外面摇控指挥,他并不在藏小孩的地方,一方面要抓住陈昌忠,另一方面又要避免绑匪“撕票”,7月7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抓捕陈昌忠,一路解救小孩。为防止意外,专案组还计算好各组行动的时间,因为稍有不慎,人质就有生命危险。当解救组的两名警察(为防止打草惊蛇,不能大规模出动)按照所获情报踢开一居民户的大门冲入室内时才发现情况不对,目标不在,知道属情报有误(因为新旧门牌的误差)造成行动失误,民警们异常焦急,一方面误闯民宅,民宅主人不理解要讨个说法,另一方面人质没找到,惟恐打草惊蛇,给人质生命带来威胁,时间紧急,民警只能简单解释说是在执行公务。此时解救组又接到指挥部指令,得知人质就在陈昌荣家对面一四川人租住的房子里,解救民警又迅速赶过去,一脚将门踢开,发现屋内有一男子和一个被绑着的小孩,干警知道这就是他们苦苦寻找的目标,立即用枪对准了那男子的脑袋,那男子早已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乖乖束手就擒。大家看到被绑架的小孩手和脚还在捆着,眼和嘴仍用胶纸封住,一个个不禁潸然泪下。他们怕小孩的眼睛受不了强光,撕开眼上的胶纸后等他适应了才慢慢放开。

与此同时,外围民警见陈昌忠从师专附中门口往大吉街方向走,看样子可能是要到藏匿小孩的地方,民警们不容多想,相互使了个眼色,冲上前去立即将其制服。

刑侦大队长洪昌云见歹徒被抓,人质已安全解救,这才想起去向刚才因失误闯入民宅的那家主人道歉,这家民宅的主人就是市医院的杜医生,杜医生对干警的行为仍不理解,洪昌云只好叫他到解救人质的现场看一下,当杜医生到了解救现场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不但理解了刚才干警们的行为,而且还极其赞赏公安民警为民保平安的壮举,一场误会终于圆满解决了。

通过对陈氏兄弟的审讯,他们如实交待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陈昌忠,男,汉族,39岁,1987年至1991年在海南热带植物学院读大学,本科毕业,现住昭阳区西街174号;1991年至2001年在田坝乡工作,先后在农机站、政府办、计生办工作过,1998年至2000年在田坝乡任副乡长;2002年因超生被组织“双开”。有一个7岁的女孩和一个4岁的男孩。

据陈昌忠交待,他被“双开”后,一直以打工为生,2006年他在南门一家职业介绍所报名求职,当年5月,职介所通知他,说昭通一家搞食品加工的公司想聘用他。通过职介所,他与该公司老总C某进行了面谈,双方都觉得满意, C就聘他为厂长。开始,因为得到了C的重用,陈就尽力帮助C干好自己的工作。后来公司发展方面问题,陈与C的丈夫发生了意见上的分歧,陈感觉工作难于开展,于是辞去了工作。

陈离开C的公司后就上昆明打工,但总是不顺心,今年三月底陈又回到昭通,之后又到了昭通的另一家食品厂找工作,任营销经理。因为前后帮的两家公司都是从事绿色食品生意,陈感觉到他们都没有真正把生意搞好,自己虽然想搞但又没有启动资金,后来他想到帮C打工时C曾经向银行贷过100万元的款,于是就想出了一个绑架C的儿子,勒索二、三十万来做启动资金的想法。

在案发前十多天,陈在裕康商城打麻将时认识了A,后来二人在喝酒时,陈问A有桩事想不想做,A问陈有无生命危险,陈告诉A说没有,就是去绑架一个娃娃勒索点钱,如果成了就给A八万元,A于是就答应了。

陈找到“合作伙伴”后,就开始准备作案工具,他到滇东北大市场买了三把不锈钢菜刀,三双黑色女式裤袜,3双白色胶手套,1根蓝色尼龙绳,2卷封口胶纸,一切准备妥当,他就用一个旅行袋装了提回家里。

因为怕人手不够,陈昌忠(以下简称忠)又来到他弟弟的住处,(他弟弟叫陈昌荣以下简称荣,37岁,小学文化,靠打工为生,住在大吉街。)陈昌忠告诉陈昌荣,说自己与过去的老板C有仇,叫荣帮忙,荣爽快地答应了。后来当他对荣说要绑架C的儿子时,荣开始有些为难,但后来还是答应了。晚上,他还叫荣一起去观察过C的住处。

7月2日21时许,他打电话叫荣到海楼路,当荣赶到时,忠正与一名男子在一牛肉摊上吃烧烤,忠告诉荣此人叫A(化名,已逃),忠准备让A一起干,三人吃了烧烤,喝了几瓶啤酒,当时已是晚上10点过了,但附近还有很多人和车,A提议过几天下雨再干,于是各自散去。

一直到了7月5日晚,忠觉得时机已成熟,于是扯野(即撒谎)向一姓虎的朋友借了一辆淡黄色带货箱的吉普车说是去苏家院办事,他把朋友的车开出来后,先回自己的住处西街拿上早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然后到体育馆接上A,之后才打电话给他兄弟荣,说晚上就动手,荣告诉他自己与妻子在永丰镇青坪村老丈母家,来不了了。忠就叫荣等着,自己马上去接他。大约半个来小时,忠就接到了弟弟荣,荣向妻子撒谎说要与大哥去鲁甸办事,于是就同忠和A一起上了车,返回了昭通城,三人在南门吃了烧烤,觉得时间还早,于是又开着车上了凤凰山山顶商量具体的作案方法,一直到了7月6日凌晨3点过,三人就开着车来到了C的住处,忠拿出作案工具,发给荣和A各一根撬胎棒,他自己放哨,荣、A二人用撬胎棒撬开了C的卷帘门,三人从卷帘门进入后又将卷帘门拉下,然后戴上胶手套,头上套上裤袜,提着菜刀,拿着绳子和封口胶上了楼。因为过去忠与C谈工作时经常来过C的家里,因此除了C的大卧室外,几乎C家里的一切摆设他都了如指掌。他带着荣和A来到五楼,伸手拉开了过道门后就进入了客厅,见屋内无人,三人又上了六楼,拉开房门,见小卧室无人,又来到大卧室,借助暗淡的光线,三人发现床上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忠确认就是C和她的儿子,C的丈夫S并不在家,忠于是就叫荣和A动手,当三人把手伸向C的脖子和嘴时,C被惊醒了,“哎哟、哎哟••••••”刚叫了两声,嘴就被堵上了,荣、A二人挟持着C,忠立即用封口胶将C的眼和嘴封上,随后又用绳子来捆C,C开始挣扎,他们就用刀架在C的脖子上,并用普通话威胁说:“我们求财不求命,再动就杀了你。”挣扎中,忠、荣二人的手都被自己手里的刀划伤了,C的脖子也被刀子划伤。因为疼痛和受到威吓,C不敢再反抗,见C的眼睛和嘴都被封住了,他们才打开灯,忠用绳子将C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这时C的儿子醒了,只问了一声“整啥子?”嘴就被堵上了,他们威胁小孩“不准喊,喊就杀死你。”小孩不敢作声了,忠于是就用封口胶将小孩的嘴和眼都封上,然后又用封口胶将小孩的手和脚都捆了起来。

见C和她儿子已被完全控制住,忠于是先下楼去发车,荣、A二人在C的屋内翻了一会儿,抢走了C手上的钻石戒指后,A用普通话对C说:“我们是绑架,你等着我们的电话。”说完就用床上的被子捂着小孩,关上灯后就下了楼,上了忠开过来的车,然后来到了大吉街荣所住的院子,荣回家拿了钥匙,打开了他家对面一四川人租住的空房子里,因为四川人回去了,屋内设施简陋,连一张床也没有,荣和A就带着小孩睡在地上的木板上,忠叫二人看管好小孩,自己就开着车从环西路回到了西街自己的住处,换下了自己染有血迹的衣服、裤子和鞋子,然后将其丢在了自家背后的下水道里。6日上午,忠把车子开到北门一停车场,然后去一家医院包扎了自己的伤口,随后又去大吉街藏孩子的地点,他用一张10多天前在鲁甸买的159电话卡打电话给S,但S是关机的,打不通,然后他就去问小孩,小孩向他告诉了自己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他又打C的电话,电话通了,但没人接,于是他就发短信给S,告诉S说家里出了事,赶快回来。接着又发短信给C:你娃娃在我们手里,我们只求财不求命,不要报警。一直发了好几个,最后终于有了回信,S回短信说不要伤害娃娃,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满足。

后来,忠又把刀子、绳子、手套等作案工具拿走,说怕以后公安查着,他提着作案工具边走边丢,主要丢在了东门小河和利济河里。

忠叫荣和A看管好孩子,自己上街联系C、S二人,其间A出去找了蛋糕回来给荣和孩子吃,荣叫A看管一下孩子,自己抽空出去包扎了一下伤口,A还到海楼路察看过C家的动静,看有没有报警。

一直到了7月7日下午5时许,忠感觉到C已报警,且警方已经采取行动了,于是他就想怎么才能摆脱危险,当他正准备到藏匿小孩的地点与荣、A商量脱险办法时,不料刚走到师专附中门口就被警察逮了正着。

案子已成功破获,人质已安全解救。但受害人家属S却要记者帮他一个忙,说主要想通过媒体表达几层意思:一是表达他对昭阳公安所有参战干警的感激之情,是公安干警救了他儿子的命,同时也救了他们一家人,若儿子都没有了,他们苦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二是告诫所有的市民,以后遇到什么事都要相信公安干警,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任由歹徒摆布;三是面对犯罪分子和邪恶势力,我们市民要与公安密切配合,让犯罪分子无立足之地;四是劝告广大市民,不能对公安有任何偏见,即使个别警察不注意形象那也是少数,要正确看待我们的公安干警绝大多数是好的,职称的,就从自己儿子被绑架这桩案子看,昭通公安民警行动迅速,不畏艰险,机智勇敢,他们才是我们的守护神,是我们的真正英雄。

(注:文中所涉及的受害人均为化名)

(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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