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四色魔丧心病狂频频施暴 弱女子受尽摧残命丧黄泉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7-20 16:43  作者:弓力 云彪 顺文  责任编辑:

 

“这案子这么短的时间就破了,公安真了不起。”

“这些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家伙真该千刀万剐,连枪毙都便宜他们了。”

“那个女孩真是太惨了,多亏警察破了案,她也可以瞑目了。”

“这些人简直就是‘人渣’,他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早死早好。”

这是7月17日昭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干警押着犯罪嫌疑人到洒渔河边指认抛尸现场时周围群众所发出的议论。

 6月22日清晨9时许,一群众经过洒渔与乐居交界处一小地名叫高山寨大桥的地方,发现桥下的河水中有一具女尸,于是立即向乐居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一面派干警保护现场,一面向区公安分局汇报。区公安局立即派出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女尸约20岁左右,身高152厘米,穿一件白色的夹克衫,下身穿一条牛仔裤,手是用封纸箱用的胶带子反捆着的,整个头部用胶带子缠住,连眼、鼻、口都全部被缠住,而身上无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经法医鉴定,认为女子生前曾与人发生过性关系,脖子上有掐痕,可能是因掐和封住鼻口窒息而死,死亡时间大约10小时。但经周围群众辨认,没有一个人认识死者。

为尽快侦破案子,区公安分局决定由副局长李虎任指挥长,并成立了由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光华任组长、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队长谢廷方、区局刑侦大队一中队长邓福权任副组长、市局刑侦支队、乐居派出所、洒渔派出所抽出干警组成专案组,全面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因为案件复杂、凶手又极其狡诈等原因,案件侦破工作可谓是一波三折。为确认死者身份,专案组兵分几路,走访周围群众,希望群众能够提供案发前的有关线索,但走访了乐居村、联合村约五、六百人都一直没有线索;将死者照片印制后到处找人辨认,根据死者的打扮和体貌特征,民警把寻找范围扩大到城区各宾馆、旅店及其娱乐场所;通过电视报纸刊登启事;向邻近县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到大市场等处查找死者身上胶带子的来源。一直到了6月26日,有一个妇女打电话说她在报纸上看到启事所登载的图片与她失踪的女儿的相貌极其相似,专案组立即将其带到殡仪馆辨认,那妇女说死者就是她几天前失踪的女儿。

死者姓刘,19岁,家住太平办事处,她于6月21日下午从家里出门后就杳无音讯,后来在报纸上看到了启事才知道刘已被人害死。

通过对死者生前所认识的人的调查,发现死者在6月21日下午4时许从家里出来后,去与朋友过生日,晚上又去东门一家卡拉OK厅唱歌,之后她与另外两个朋友被一个姓牟的保安开车接走。通过对牟的调查,牟说当晚他把刘的另外两个朋友送回家后,就与刘驱车来到机场路上玩,当车行至一叫江西地的地方,二人因发生口角,刘就赌气下了牟的车,牟开着车跟了一段,劝刘上车,但刘就是不上车,牟没办法只好一个人开车离开了刘,后来的事牟说他就不知道了。按牟的交待以及对牟与刘分手后所接触的人的调查,专案组排除了牟作案的嫌疑。

根据化验报告,当时发现刘的阴道内留有精液,认为刘生前与人发生过性关系,但刘是熟人所为,还是生人所奸,案子扑朔迷离。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刘与牟分手后,是歹徒用车将其运到洒渔河的,那么可以断定:歹徒有车,而且会开车,于是又对渔洞水库、机场路周围的所有有嫌疑的人进行调查,后来排查范围扩大到了守望、小龙洞甚至鲁甸等地,查了几百上千人,虽然确立了几个嫌疑对象,但最后还是被一一否定了。后来上级部门又检验出刘的内裤上还有另一个人的精斑,专案组民警认为凶手并非一人,刘的朋友还说刘当时穿有一件红色褂子、一个包包和一个手机,但在抛尸现场都并未发现这些东西。

凶手并非一人,专案组于是再次调整侦破思路,把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各种技术力量和群众力量,案子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专案组获悉一重要线索,说在刘被害前,有一个叫“小徐”的人带着两、三个人从昆明开车到过昭通,这伙人在昭通、昆明等地犯有抢劫、抢夺案多起,警方已多次缉拿未果,而在刘被害后几人又离开了昭通,这几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于是把“小徐”等人纳入重点监控对象,为捉拿“小徐”等人,专案组第一次准备在江底堵卡缉拿,但“小徐”等人又返回了梨园,侥幸逃脱,第二次准备在体育馆捉拿,当时因那里发生了另一桩事而惊动了他们。一直到了7月15日,专案组得知“小徐”等人又从昆明来到昭通,15日中午12时许,侦查员得知“小徐”等人在小北门振兴饭店的餐馆里吃饭,在弄清了“小徐”等人的确切位置后,专案组立即组织9名干警赶到振兴饭店,把正在吃饭的“小徐”等8人逮了个正着。

 

 

 徐某等人在邓子2组轮奸刘某的现场

 徐某等人在洒渔河边再次轮奸刘某的现场

经过对所抓获的人的审讯和指纹比对,其中有五人在排除了作案嫌疑后被放走了,而其中有三人嫌疑最大,经过强有力的政治攻势和心理攻坚,“小徐”等人终于交待了他们的犯罪事实,根据“小徐”等人的交待,专案组又迅速赶到乐居村,于当晚23时许将另一犯罪嫌疑人范某抓获。

经审讯,“小徐”真名叫徐国相,1987年5月出生,是北闸镇邓子4组人,他14岁就出来“闯社会”,后来吸上了毒,他纠集了一帮人到处偷抢,一次打架还砍掉了别人的手指,自己的一个大拇指也被别人砍掉了;耿良勇,1989年4月出生,大关县上高桥人,9岁时死了父亲,后随母一起嫁到靖安碧凹,但继父一直对他很不好,耿后来赌气来到昭通城,在忍饥挨饿之时被一帮小偷拉拢,于是就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后与徐国相等人结识,就在昆明、昭通等地作案,从小偷小摸发展到抢夺抢劫,有次与人打架被杀伤腰部,因伤口感染,为减少疼痛,经不住“朋友”的劝说就吸上了毒;小杨(未成年人,详细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中),会泽迤车人,父母在外打工,没人照顾的他也是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干起了一些非法勾当;小范(未成年人),乐居乡乐居村人,在他10岁时父母就离婚了,虽然父亲在昆明打工,母亲也嫁到了昆明,但父母都很少管他,他从小就跟爷爷奶奶过,因为对父母的仇视和对生活的失望,在痛苦中的他与徐国相等人混在了一起,而且也吸上了毒。

据“小徐”等人交待,他们从昆明一家租车行租了一辆牌照为云ALV767的灰色长安微型车由昆明赶到昭通,准备来帮“小耿”(耿被人打了)出气。6月21日,乐居一熟人过生日,他们四人在乐居吃过饭后就开着车进了昭通城,几人商议说去“苦点钱”(即抢钱)“欢”一下,四人于是开着车在昭通城到处游逛,伺机寻找“下手”的目标,当车开至机场路江西地时,发现一女子在路上走,于是四人就强行将女子拉上了车,因为徐对北闸一带的乡村公路较熟,他们就把车开到北闸邓子2组的一条乡间便道上对这个女子实施轮奸。之后徐对耿、杨等人说,轮奸判刑是很重的,为防止这女的以后告发,干脆把她“整”掉算了。他们在进城的路上发现车子没油了,于是他们把车开到北闸红路11组一坟地里,徐叫杨和范看好女子,自己和耿进城加油,二人加了油返回坟地把杨、范二人和那女子带上车,经昭通城再到乐居,最后来到了洒渔河边,他们又再次对那女子实施轮奸,耿还强行要求那女子与自己口交,完事之后还用矿泉水将女子阴部的精液洗净,然后四人掐的掐脖子,捆的捆手脚,不一会儿,那女子就因窒息不会动了,他们就用胶带子将女子头部的眼、鼻、口等缠了个严严实实,然后抬了从高山寨大桥上将女子抛在了洒渔河里。

 

 

 徐某指认他们将刘某挟持上车现场

 杨某等人在红路村11组扶持刘某的现场

后来他们就上了昆明,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公安的根本没有办法查到他们,于是又返回了昭通。

据他们交待,仅在案发后的二十多天里,他们在昭通和昆明等地就抢劫、抢夺10多次,正在怀疑公安的破案能力时,没想到还是被公安给抓了,他们还在纳闷,还想搞清楚他们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办案民警只好告诉他们:这是你们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必然结果。

(弓力 云彪 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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