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强索钱财受制裁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0-22 10:29  作者:弓力 家敏 王泉  责任编辑:

 

2006年9月29日,刘永兵、赵正华等人在大市场后门处,由赵正华主动去撞骑电动车的柯某,刘永兵以赵正华被撞伤为由敲诈了柯某3000元。尝到甜头后,2006年12月19日,刘、赵等人又在此附近由刘故意推杨某去撞骑三轮车路过该处的石某,以杨某怀孕被撞流产为由,敲诈了石某7000元。2007年4月17日,赵、刘在大市场侧门南苑街以刘被骑三轮车的喻某碾伤为由,又敲诈了喻某的老板刘某200元。2007年7月23日,赵又在大市场正门处以同伙张万飞(别名张飞,在逃)被骑三轮车经过此处的石某碾伤为由,敲诈了石某750元。

近日,昭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刘永兵、赵正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索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刘永兵有期徒刑三年,赵正华有期徒刑两年。

(弓力 家敏 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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