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越狱逃犯,加刑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12-04 15:54  作者:弓力 王泉  责任编辑:

 

在昭通监狱一监区服刑的蔡福登、崔正洪二罪犯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而越狱,后经区法院审理,二脱逃罪犯被加刑。

2007年6月,蔡福登、崔正洪二罪犯因犯抢劫、强奸、抢夺罪分别被判处十四年、十年有期徒刑,被送到昭通监狱一监区改造。二犯一想到漫长的铁窗生涯,就商议设法出逃,经密谋,2007年6月27日凌晨3时,二犯趁监管人员不备之机,从昭通监狱一监区宿舍五楼电视房翻窗顺落水管滑落地面,翻越围墙脱逃。同日8时30分,崔正洪在其父母陪同下向监狱投案自首,6月30日,蔡登福在逃往昆明的路途中被抓获。

2007年8月14日,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区法院认为,蔡登福、崔正洪在服刑期间,无视监管秩序而脱逃的行为,已构成脱逃罪,蔡登福是主犯应从重处罚,崔正洪属从犯,且崔正洪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为此以脱逃罪判处蔡登福有期徒刑三年,加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十三年零四个月零十九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脱逃罪判处崔正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加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九年零四个月零十九天,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国华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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