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他人财产怎能据为已有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3-17 17:51  作者:弓力 王泉  责任编辑:

 

陈文是彝良县联合村农民,2007年11月13日,陈文来到昭阳区北顺城“网峰经贸有限公司”手机店,看到柜台里琳琅满目的手机甚是眼红,店主看到陈文盯着手机看便递上一个并热情地进行介绍,谁知陈文拿到手机后夺路就逃,但还是被店里的人抓获。陈文抢夺的手机经鉴定价值八百元,经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虽犯抢夺罪,但属初犯,且是偶犯,情节轻微,为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弓力王泉)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