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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3-11 10:18  作者: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

 

2011年3月10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直播。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各位代表: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的主要工作:2010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开拓进取,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有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奋力战胜青海玉树强烈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年来,共审议通过1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2项专题调研和3次专题询问,办理代表议案506件,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4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确保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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