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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天保工程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来源:昭阳林业网  更新时间:2007-08-15 16:22  作者:δ֪  责任编辑:

 

2006 年我省在九个县(市)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从省级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导组驻点帮助试点县工作,为全省2007 年全面推开改革探路子、出经验。为探索天保工程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子,我省把天保工程.区的罗平、兰坪两县列为了林改试点。在指导组的帮助下,两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 精神开展工作,严格将林改的对象和范围控制在“集体人工商品林及荒山、荒地”内,对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和“两类林”区划中划定的生态公益林暂不改革,继续执行国家的天保工程公益林和管护政策。

2006 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是落实经营主体的“四权’, , 即明确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放活林地经营权,落实林木处置权和保障业主收益权。具体做法:一是两县都分别成立了县、乡、村三级书记为组长的林改领导机构,实行三级书记抓林改,高位推动。二是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林改政策,并帮助指导工作。四是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采用多种形式明晰林木、林地产权到户。对“三定两山”时已经分到户的自留山、责任山,继续实行分户经营;对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木、林地,经2 / 3 以上村民同意,可采取均山、均股和均利的形式,将产权明晰到户;对通过“四荒”拍卖或其它方式转让的林地,只要完善合同,就按照“谁造谁有谁受益”的原则,保护造林者的利益。五是对无纠纷,产权已经明晰的林木和林地依法发放林权证。六是自2007 年开始,天保工程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采伐指标的发放一律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发放到林权所有者手中,严禁中间环节获取指标侵占林农的利益。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两县的林改已完成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明晰产权的工作也已接近尾声,共调处各类林权纠纷722 起。林权证的发放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之中,2007 年工作重点将转入到进一步完善和开展配套改革,阶段性的林改目标已基本实现,林改工作进展顺利,为天保工程区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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