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新闻

中国博士后制度30年谱写人才强国新篇章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15-12-04 16:36  作者:  责任编辑:

 

2015,中国博士后制度进入而立之年。

30年间,我国博士后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博士后工作从最初的中央所属单位发展到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领域从理学、工学发展到覆盖全部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我国已建成30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0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我国培养了大量高级人才,谱写了人才强国新篇章。

在无菌实验室,在航天器试验场,在“973”“863”的攻关队伍,在企业科研生产一线,在军队信息化和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博士后全面参与国家科技创新的实践,成长为科研技术骨干、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导人才,成长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促进了我国科研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对国家的科学发展和创新能力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聚贤纳才:科技人才队伍重要力量

11月30日―12月1日,北京。中国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暨全国博士后工作会议举行。

“我在光电功能高分子领域的研究工作是从到中国科学院化学所跟随钱人元先生进行博士后研究开始的,这为我后来的研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说起自己1986年到1988年的那段博士后经历,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永舫十分感慨。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学术院长席南华深表同感:“博士后的时光让人怀念,那是做学问的宁静港湾,没有压力,不受打搅,沉浸在自己探索的世界里。”

1985年,在李政道的倡导、邓小平的决策之下,中国博士后制度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藩篱,成为引领中国人事教育体制改革之先锋,开辟出高层次人才流动的“绿色通道”。1985年国务院批准试行博士后制度,同年底,我国第一批博士后流动站建立,我国已累计招收培养了14万余名博士后人员,他们成为我国科技人才队伍中一支年轻而有生气的重要力量。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9年至2013年,具有博士后经历的科研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加者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470项,其中,于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比例达53%;获得国家科学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比例分别达30%和45%。

众多博士后入选各类人才计划,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年入选率达34.3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率达21.04%和11.22%,教育部“长江学者”、“973计划”首席科学家以及“863计划”项目负责人入选率平均达到10%左右。

协同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结合

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博士后制度功不可没。

2014年12月,我国自主研制的首款ARJ21新支线飞机成功取得型号合格证;今年11月2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C919大型客机首架机总装下线,凝聚了中国商飞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青年科研人员的多项科研成果输出。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埋头苦干,解决了一系列民航客机研发、设计与制造方面的问题,填补了这些领域国内研究覆盖完备性和关联性的空白。

“我们十分注重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按需开展博士后立项工作,让博士后科研人员有机会直接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入到国家最前沿的科研项目中,真正做到培养和使用相结合。”中国商飞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唐炎华说。

1994年,我国开创性地在上海宝钢试点设立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标志着博士后工作从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拓展。从此,我国在教学、科研机构与生产部门之间建立了交流合作纽带,为产学研结合探索了一套有效模式。据不完全统计,2009―2013年间,在站博士后获得发明专利64912项、实用新型专利17597项,其中个人获得专利数量最多达61项。

“通过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将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优势与企业的市场开发优势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了研究与应用‘两张皮’的现象。”复旦大学教授周亚明表示。

创新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987年,南开大学校长龚克还是一位刚刚从国外学成回国的“海归”,正在筹划自己未来的发展道路。当时可供他选择的道路有很多,机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龚克犹豫不决,因为对这些用人单位缺乏深入了解,而当时的人事制度又比较死板,一旦选择的单位不合适,要想流动就难了。最终,在领导的建议下,他选择进入清华大学,成为电子工程系的一名博士后。

“当时最吸引我的还是博士后制度的灵活性。”龚克说,因为博士后在流动站有两年的工作时间,两年后再双向选择。“博士后给了我多次选择自己发展道路的机会。”

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党组成员赵宪庚看来,博士后制度不仅为广大博士进行入职前的先期科研训练、锻炼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和水平搭建了平台,而且为用人单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提供了重要渠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表示,博士后制度突破了传统人事管理体制在户籍管理、人事关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限制,打通了博士后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不同学科和科研领域之间的流通渠道,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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