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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强化整治狠抓落实 切实抓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昭阳区政府  更新时间:2006-04-04 18:44  作者:夏维勇  责任编辑:

 

认清形势强化整治狠抓落实

切实抓好我区安全生产工作


――在区政府第六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昭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夏维勇
(2006年4月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3月28日上午,巧家县发生的“3•28”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昭通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中央、省、市领导相继做了重要指示,3月29日晚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3月31日,永善县、镇雄县又相继发生了5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和2人死亡,3人受伤的鞭炮爆炸事故。为充分吸取近期全市相继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精神。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举行了第三十次集体学习,内容是国外安全措施和加强国内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为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来抓紧抓实。

今年一季度,昭阳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死亡人数为8人,比市政府下达的死亡控制进度指标数少1人,比死亡控制指标数下降11%。

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8起,死亡8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19.6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3%,死亡人数上升14%,受伤人数上升1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8人,受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16.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死亡人数上升14%,受伤人数上升1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9%;火灾事故14起,无死亡、受伤人员,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3%。

根据以上统计和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全区一季度的死亡人数虽然比市政府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数略有下降,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仍居首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区的79%、100%、100%和87%。

二是其他未发生事故的行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煤矿及非煤矿山、水运、建筑施工、老城区消防、森林防火、锅容管特、民用爆破、食品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还十分突出。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松懈,警惕性不高;二是应对形势变化和新办法、新措施不多;三是企业的主体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四是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够,很大一部分业主和从业人员不懂法、不懂规的现象十分突出;五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威慑作用不明显。

为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认真吸取省、市及我区近期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教训,贯彻落实3月3日省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3月29日紧急会议及3月31日区政府召开的区安委会紧急会议精神,按照《昭阳区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煤矿、消防、非煤矿山、易燃易爆物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针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吸取全市近期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四到位”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源头管理,全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交通、运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规范客运秩序,绝不允许出站客车超员,绝不允许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上路行驶。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坚决调整或取消不具备营运条件的客运线路。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要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技术状况存在严重隐患的,要坚决制止其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强制报废。

(二)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

要加强路面执勤检查,加大巡逻密度,在高等级公路的入口以及重点公路的要口、要道、要点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严防漏查失管;对危及行车安全的超速行驶、无证驾车、占道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员、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7种重点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货运、农用车和证照不全车辆载客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做到逢车必查;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依法实施卸载,对超员客运车辆一律采取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了事。要以低速汽车、拖拉机、微型客运车辆及驾驶员为重点,积极推行低速汽车、拖拉机、微型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实行“一车一档”制,做到“六知二保”,即知人、知地、知车辆、知技术状况、知行驶路线、知隐患,保安全、保守法。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事故多发地段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认真分析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发生原因及规律的基础上,再次排查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对排查出来尚未整治的要尽快整治完毕,对整治迟缓的事故隐患要规定时限,责任到人进行整治;一时难以完成改建、改造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要完善警示标志牌,采取增派人员、设置临时执勤点等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不得出现管理空白。整治过程中,按照“先易后难”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快整治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时,要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对正在维修和扩建的县、乡公路,禁止19座以上客运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从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7点禁止通行。认真做好新、改、扩建道路的清障工作,城区道路由区建设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清障;区乡道路由区交通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清障;乡村道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体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清障。

(四)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要在狠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四长”责任制落实的基础上,研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努力延伸道路交通管理范围,扩大管理覆盖面,减少死角和盲区;要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尽可能多的警力投入路面,保证主要干道、事故多发路段不处于失管失控状态;要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平安畅通区建设的通知》(昭区政通〔2006〕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专(兼)职交通协管员、义务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特别是大山包、大寨子、炎山、田坝、苏家院、苏甲、靖安、盘河、小龙洞等9个边远山区乡要安排落实2名乡干部作为本乡专职交通协管员,配合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派出所执勤、执法和完成本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基础台帐建立任务;要加强对农村赶集日各主要集市道路的监控和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措施,强化整治,切实抓好我区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结合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多次电视电话会议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针对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以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伤亡控制指标为核心,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依托,按照《昭阳区大宣传、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遏制住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迅速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及我区实际,为深入开展好全区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活动,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张区长任组长,区政府保副区长、王副区长和我任副组长,各乡、镇的乡(镇)长、街道办事主任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活动领导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40天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从3月30日起至5月10日止,分4个阶段进行(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时间将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作调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2006年4月1日―4月10日。主要内容是:乡(镇)、村(社区)、组、各行业、企业内自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边查边改。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时间从2006年4月11日―4月20日。主要内容是: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整治。区政府将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2006年4月21日―4月30日。主要内容是:迎接市政府派出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昭阳区的检查,结合市政府检查组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再进行认真的查缺补漏,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并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迎接市、区两级政府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完善阶段):时间从2006年5月1日―5月10日。主要内容是:结合“五一”黄金周期间外出人员多、道路交通运输压力大、旅游景点热闹拥挤等特点,进一步抓好、巩固好前三阶段的整治成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各个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为主,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认真查找、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重大隐患,要进行分类排队,抓好跟踪督察。要研究制定“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单位,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漏查、漏管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者、管理者的责任。活动第二阶段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总结汇报材料必须于4月22日前向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写出书面报告,区安监局汇总后要在4月25日前向市政府汇报。

(二)认真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的工作,作为治本的主要措施抓紧抓好。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不断把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活动引向深入,努力提高城乡群众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今年的“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要早研究、早安排、早部署,认真开展贴近群众、寓教于乐、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普及到企业、车间、班组、社区、家庭,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法、“三不伤害”等安全理念变为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当前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为重点,以发电视、传单、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要把观看公安部统一制作的《关爱生命,安全出行》警示教育光碟和典型事故案例挂图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人群聚集的广场、车站、乡、镇集市赶集日等地段广为播放和展览,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普及面,使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受到深刻的教育,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切实抓好煤矿、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在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煤矿、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的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防范能力。

一是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要求,督促合法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抓好煤矿五大灾害防治,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七项措施,狠抓煤炭生产。第一,各产煤乡、镇政府要在已成立的安监站加挂煤管所牌子,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队伍建设。第二,按照“整合一批,改扩一批,新建一批,关闭一批和储备一批”的原则,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重点矿区及改造提升现有骨干矿井为重点,实现规范化开采、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小而散、小而弱、装备水平低、安全条件差、资源浪费大的状况,提高煤炭对经济的持续保障能力。第三,对合法煤矿要统一上瓦斯监测系统。第四,要建设好标准化煤矿,做好典型示范作用。第五,通过整改达不到产量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实施关闭。第六,对改建、扩建煤矿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确保不留后患。

二是要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非法煤矿。打击工作具体要坚持以下四条基本原则,第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第二,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第三,坚持部门联动原则;第四,依靠群众原则。从现在起,各产煤乡、镇要组织对非法开采煤炭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工作中,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下手要狠。绝不能以停代关,以关代整。对一切非法煤矿,要彻底炸毁封闭。不但要把矿井炸平填实,还要断路、断水、断电,切断运输渠道,更不准任何单位向其提供贷款和资金支持。

三是对有潜力、有条件、有市场、有前途的矿点,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投入,促进上规模、上档次,办大办强,增强发展后劲,确保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靠地发展。

2.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消防部门要对公众聚集场所、人口稠密地区、重要物资仓库和农村集镇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当前,风高物燥,加之正值清明祭祖高峰期,区林业部门要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林区进行全面的排查,要强化各种措施,安排专人巡山护林,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更不允许在林区吸烟、烧纸、烧香,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3.不断加大对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查找我区非煤矿山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规范生产,防止管理反弹和事故发生。要认真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督促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对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有关部门必须强制收回或注销相关证照。

4.狠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全区公共聚集场所防火、防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昭通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移交方案》(昭政办发〔2006〕14号)文件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职能由公安部门移交安监局,此项工作要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交接手续。今后对烟花爆竹要严格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禁超量储存和运输;对原昭通制药厂石油醚、丙酮的处理和销毁工作由区经贸局、环保局、安监局负责在4月底前完成。

5.抓好其它行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行业的安全稳定。教育部门要重点抓好学校学生安全的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建设局、工商、经贸、乡企、国土、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和非煤矿山、红砖厂安全生产的整治力度,抓好建筑施工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治及广告公司户外广告安装工作的安全问题,重点抓好锅炉、压力容器、煤气、特种设备等特种职业安全的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区经贸局、农业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要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的管理,打击私屠乱宰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区交通局、水利局要抓好水运交通安全的整治工作。

(四)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按照国务院302、446号令的责任追究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领导者必须对自己的分管工作范围负责任。不管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都必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大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营审批和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滥审批、滥发证行为,因此而酿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审批部门一把手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结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一把手重特大事故“问责制”,对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构建“诚信昭阳”、“平安昭阳”、“和谐昭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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