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乌蒙国税护航兵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7-04-13 09:15  作者:凌继发 赵泽炎 黄荣才  责任编辑:


昭阳区国家税务局是昭通市最大的一个县级局,全局拥有干部职工153名,2000年以来,税收收入以每年15%的幅度增长,2005年达到1.3亿元,2006年超过1.5亿元大关。然而,5年来,就是这个手握税收执法大权的单位,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及上级局却没有接到过其干部职工违纪违法的群众来信和来访,全局长时间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名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年年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先后被评为省局级文明系统、省级文明单位,在市局党风廉政责任制综合考评中连续5年名列前茅,局党组被评为省局级先进领导班子;他们首创的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强化执法监督的经验,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2007年1季度,在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云南省首家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为了这些成就,这个局监察室的四名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不知动了多少脑筋,流了多少辛勤的汗水。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廉政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教育是昭阳区国家税务局长期坚持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国税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四名监察干部在观念和思路上以变应变,与时俱进,在工作方法上务实创新,能动地把握国税干部思想认识上的新动态,及时发现和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一方面,他们精心组织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家庭”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施纲要》等反腐倡廉文件和中纪委全会精神,适时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党章》等知识考试;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地狱门前――与李真刑前对话实录》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到监狱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内、外部网站上开辟廉政教育警示平台,在小区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在全局掀起“人要如何做?权应如何用?法该如何执?”的大讨论,引导干部职工过好人情关、权力关、金钱关,算好政治帐、人生帐、经济帐、家庭帐,使干部职工牢记党规法纪,在全局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再一方面,号召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郑培民、任长霞、牛玉儒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大家到厂矿感受工人的艰辛,到贫困山区体验农户的贫困生活,引导大家换位思考,从经济收入、劳动强度、工作生活环境上同工人、农民进行横向比较,让大家从内心深处珍惜工作岗位,牢记肩上的责任。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在全局建立起了“以廉为美、以勤为乐、以贪为耻”的国税风尚,全局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政勤政意识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今,全局干部职工有26人次拒收礼品礼金24060元,拒吃请2371次。

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努力强化“两权”监督,大力规范“两权”行为。他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不断开阔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将党和国家及系统有关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单位的具体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的落实,建立了独具特色的监察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监察工作的预警职能,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产生了腐败,再去查处,不仅容易给国家造成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毁了一些干部。鉴此,他们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发挥了监察工作的预警职工。首先是前移监督关口,由事后监督转到事前预防、事中参与、全程监督上来,改变了以前的被动执纪、应对性监督的不利局面;其次,想法拓宽监督渠道,把监督工作渗入税收业务之中,将征管考核、执法检查、执法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不定期地深入纳税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全局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全局税收执法的优质高效。自2000年来,他们共组织开展各类检查36次,走访纳税人13000余人次,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30余条,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28条,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进行认真的责任追究,5年来,他们共实施经济惩诫36人(次)12644元,开展批评教育36人(次),把问题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不仅为国家避免了税收损失,维护了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干部。

全面地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强化执法监督。为构建全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他们在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于2004年6月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与全区的3880户纳税人签订了《廉政公约》,签订面达100%。

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全面地把国税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置于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在全局实现了税收征收管理的“阳光作业”,为在全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法治的税收征纳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年多来,他们在实施《廉政公约》的过程中,做到了五个结合,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绩。

一是把实施《廉政公约》工作与税收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相结合,得到当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反响很好。在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区委、区纪委领导和市委预防办主任对他们实施的《廉政公约》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们认为区国税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起步早、方法新,措施得力、宣传到位,效果好,群众满意,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积极支持,特意安排国税局在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号召全区各部门向国税机关学习。 二是与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相结合,开展“网上送税法”和“百名税干送税法”活动,全区纳税申报率显著提高。实施《廉政公约》前,昭阳区纳税申报率始终徘徊在92%左右,个体纳税申报率仅为89%.实施《廉政公约》并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后,一般纳税人申报率和小规模企业申报率达到了100%,个体纳税户申报率提高到了99.84%。三是与行风建设和树立国税形象相结合,国税干部廉洁勤政意识明显提高。由于有《廉政公约》的监督,全区国税干部廉洁勤政意识大大增强,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从2004年至今没有纳税人反映国税干部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四是与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满意率逐步提高。在实施《廉政公约》前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纳税人对昭阳区国税部门和国税干部的满意率仅为91.7%,而在实施《廉政公约》后,达到了97.55%,通过继续推行《廉政公约》及其回访制度,提高到了98.03%。五是与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国税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结合《廉政公约》的深入开展,他们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警觉性。同时,他们还修改完善了有关制度,形成制度配套体系,建立了结构完整、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反腐败机制,注重加大了对人事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为保证《廉政公约》的长效性,他们不定期深入纳税人开展回访活动,每年的回访面都在30%以上,定期组织纳税人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发现的各种问题。例如,他们在2004年7月的回访调查中,了解到青年路有两户经营者经营同样的项目,但纳税人张爱中有两个门面,而另一个叫喻传弟的只有一个门面,而核定的税款两人都是200元.他们在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后,查明原因是管理人员在核定税款时,有地方的部门领导打招呼。他们及时按规定予以纠正。3个月后,他们再到喻传弟家回访时,喻传弟感动地说:“你们的《廉政公约》确实好,我心服口服了!”

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是他们强化“两权”监督的新方法,《中国税务报》作了报道后,广东省国税局等外省、市兄弟单位纷纷来电来信索要他们的经验。现在,《廉政公约》已成为昭阳区国税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主线和重要法宝。

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制定完善了《昭阳区国家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政务公开,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对廉洁自律的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在全局形成了倡廉奖廉的良好风尚。

把监督延伸到家庭和社会。为了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他们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起,加强内外监督机制的建设,逐步形成了单位、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犯罪多重防线。他们克服了家庭,亲人、同志不理解等困难,不辞辛苦,亲自到税收征收第一线,到纳税人中进行检查调研。自2000年来,他们共组织召开职工家属、社会各界、纳税人座谈会30余次,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发出廉政公开信2000余封,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余张。2005年5月,他们在互联网上设立网上举报点,开通“局长信箱”,实施了网络监督,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公布了区局监督举报电话和特邀监察员电话,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信箱,形成了监察室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察工作格局。

建立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制度。为实施有效监督,他们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0人为特邀监察员,在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任命了6名兼职监察员,并不定期地组织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明查暗访活动,把监督工作渗入到税收业务之中,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使每个干部都处在方方面面的监督之下。为了保证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他们把兼职监察员纳入在监察干部管理考核中,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他们明确规定,在核定税收等重要执法环节,必须有兼职监察员参与的决定才能生效。这一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杜绝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上的以税谋私,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的发生,形成了一个使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

心系国税千秋伟业,敬业爱岗贡献力量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为国家税收保驾护航”,这是他们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他们模范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他们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他们坚决不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4年9月,他们组织的与纳税人签订《廉政公约》在省内引起强烈反响,省国税局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在昭阳区召开现场会。在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时,局纪检组长李顺林家中突然传来母亲病重的消息,虽然他离家不到20公里,但因为工作需要,他把探望母亲的日期一推再推,等他将工作安排好赶回家时,母亲已经病故。2005年7月,监察干部分头深入到纳税人中开展《廉政公约》回访时,女干部钟海波不顾丈夫出差在外,5岁的儿子正在患病,一个人在家中,为了不影响整体工作,她没有请假,一直坚持到下午7点钟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等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中时,儿子已在沙发上睡熟了。2005年3月,他们在核查一起因蔬于管理造成的税款流失案件时,受到有关人员的刁难和来自上下左右的干扰和阻力,面对说情的,恶语中伤的和一次又一次的匿名威胁辱骂电话等干扰和压力,他们没有退缩,而是统一思想,排除各方面的干扰,理直气壮地对3名管理不到位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制度扣发了相关人员一个季度的责任制奖金。

像这样的事例在昭阳区国税局监察室可以说数不胜数。就这样,几位年轻的监察干部把崇高的理想和信念都倾注在了党的反腐倡廉事业上;把高尚的品格和情操融合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忠实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为国家税收保驾护航,诠释出了国税监察干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内涵。

(凌继发  赵泽炎  黄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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