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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怀英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0-12-29 15:5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根据昭阳区人民政府对(昭区国土资[2010]324号)《关于杨怀英现东后街18号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关事宜的请示》的批示,对该宗土地权属清楚的土地使用权给予办理。为保证土地权属证书的准确性,在公告无争议后,将对该宗土地使用权进行注册登记。

现将杨怀英东后街18号土地来源及现状公告如下:

一、按照市建设局[2004]324号文件及相关领导批示。原则上同意将东后街478号(18号)周围房屋及空地共计208平方米划给杨怀英管理使用。

二、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昭通市国土资源局昭阳区分局地籍测绘管理科(海楼路26号)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书面异议申请的,将对杨怀英东后街18号土地进行登记。本公告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通知权利相关人。

特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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