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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环卫所询价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3-16 11:35  作者:昭阳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  责任编辑:

 

经区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昭阳区环卫所拟采购部分环卫车辆和设施,欢迎有能力提供本采购产品的厂商参与价格投标。

一、采购项目:环卫车辆、环卫设施

二、内容及数量:

1、垃圾房3座,规格:尺寸大于长3.6米、宽2.5米、高1.8米。(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

2、垃圾房3座,规格:长2.4米,宽2.2米,高1.6米。

3、仿古金属果皮箱106只,规格:容积不小于10升。(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

4、钢木果皮箱32只,规格:容积不小于10升。(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

5、50铃密封垃圾车2辆,规格:核定载重5吨。(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车辆技术参数)。

6、微型扫路车2辆,规格:垃圾装载容器容积大于220升,使用油料动力。(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车辆技术参数)。

7、人力三轮垃圾收集车3辆,规格:垃圾装载容器容积大于120升。(投标需附实物彩色图片、车辆技术参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就具体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电话咨询时段:2011年3月21日至25日,时间为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咨询电话(传真):0870-2161850

五、当面咨询地点:昭阳区珠泉路92号,昭阳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四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至2011年3月25日下午17:30分止。

2、投标地点:昭阳区珠泉路92号,昭阳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四楼)。

3、保证“报价设备服务承诺”所列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满足。

4、请各供应商就所投标的车辆、设备,写明报价(需注明报价所含费用及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章。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昭阳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所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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