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1-04-19 10:36 作者: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政府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自2011年4月13日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设到区卫生局,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职能一并移交区卫生局。同时,原区卫生局负责的餐饮服务行政许可,以及对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移交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相关业务请到区卫生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
联系方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行政办公中心裙楼二楼区卫生局)0870―2832056;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背后)0870―2158719,13408857897。
特此公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