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3-07-30 16:23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确保昭阳区新建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昭阳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昭区政办通〔2007〕205号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枫园廉租住房二期已竣工验收,准备分配入住的实际,为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能够及时入住和领取租赁补贴,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各社区居委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廉租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时间为:从2013年7月30日起至2013年8月5日止,逾期各社区居委会不再受理。
二、关于房源情况
此次待分配房源为枫园二期廉租房小区的827套廉租房。
三、关于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和条件
昭阳区辖区内的非农业城镇户籍最低收入住房特困户家庭。
1、保障对象均具有本辖区内城镇户口。
2、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
3、无房家庭或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四、申报注意事项
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申请廉租房或租赁住房补贴中的一种保障方式。
特此通告
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