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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昭阳区2010年廉租房入住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3-09-23 14:51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住房保障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保障房政策,严格按照廉租房入住条件进行审核,2010年廉租房(枫园二期)申请中,经过个人申请、所在社区初审公示、办事处复审、相关部门联审、住保部门最后终审,认定了符合廉租住房的申请人。

为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根据《2010年昭阳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相关规定,现将终审符合廉租住房分配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请登录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您对所公示申请人情况有异议,请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在公示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住保部门进行反映。我们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受理。

举报邮箱:23947991@qq.com

举报电话:0870-2132596

0870-2135120

昭阳区城乡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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