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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微型企业积极申报两个十万元培育工程扶持资金的通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6-11-11 15:05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激发民间创业热情,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昭阳区于2014年8月11日下发了《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4〕161号)文件,希望各微型企业业主抓住机会,积极申报“两个十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充分享受省、市、区各级政府对微型企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一、扶持政策

(一)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的微型企业,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

(二)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二、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2014年4月1日以后新创办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微型企业),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何一种均可,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微型企业标准,并带动5人以上(含5人)就业的企业。

三、扶持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省户籍人员;

(二)无在办企业,无重复申报扶持情况;

(三)创办的企业投资规模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

四、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下;

(二)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下;

(三)交通运输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及以下;

(四)工业、建筑业,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下;

(五)物业管理,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下;

(六)批发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下。

微型企业的实际注册资本在以上标准的四倍以内均符合申请条件。

五、创业扶持重点行业

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为重点扶持的行业。

六、创业扶持承办单位、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贺方亮,13638819339;

昭阳区人社局,李勇,13887130646;

昭阳区团委,张芮,13887137848;

昭阳区工商联,马福知,15125393854;

昭阳区妇联,邓韬,15987051237。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31日。

八、相关事项

所有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须符合《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阳区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4〕161号)、《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5〕158号)和《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如需了解具体事宜可到各承办单位或直接电话咨询各承办人。

特此公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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