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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面山殡葬环境整治的公告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7-02-21 11:22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力推进昭阳区面山殡葬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及昭阳区面山殡葬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开展昭阳区面山殡葬环境整治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大小凤凰山、金家坡、元宝山、花果山、火车站后山、机场路沿线、昭鲁快捷通道昭阳段、G85沿昆高速、213国道沿线等区域内的坟墓。

二、面山殡葬环境整治工作由昭阳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对整治区域内的坟墓进行绿化遮蔽,涉事坟主应在3月5日前到坟墓所属辖区村、社区进行登记,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坟墓绿化遮蔽和树木后期管护工作,拒绝配合绿化遮蔽的,对坟墓一律实行搬迁处理。

三、辖区内死亡人员应积极实行遗体火化(回族除外),并进入公墓安葬。回族遗体进入穆斯林公墓安葬,严禁在其他地方新建和翻修坟墓,违者按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含坟主)不得私自毁坏、砍伐遮蔽树木,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昭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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