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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的作用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6-03-01 16:00  作者:周仁华  责任编辑: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站在全局的高度认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三农”问题,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实现农业更加发展、农民更加富裕、农村更加和谐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的基本国情,一是人口多,全国13亿人口,60%以上在农村,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二是耕地少,我国要用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活占世界1/5的人口,农业不仅为我国提供粮食和其它农副产品,而且要为工业和其它产业提供原料和广阔市场;三是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这样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民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举足轻重作用;决定了必须从国家自立、民族自强、经济自主的高度,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农村、关心农民、发展农业;决定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把农民安居乐业放在突出位置的方针。

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由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决定的。党同农民的关系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农民是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是我们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赢得农民,党的执政地位就能巩固,工农联盟就能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能顺利进行,整个社会就能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目前,我国农村还有30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老、少、边、穷地区;有约6000万人刚刚越过温饱线,收入还不稳定。缩小城乡差距,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进而大幅度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的富裕繁荣,是整个社会富裕繁荣的基础。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广大农民的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形成安定祥和的局面,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会更加牢固。

目前,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农业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农民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的举足轻重作用没有变。加强和发展农业,不仅是农业战线的任务,而且是全国各条战线共同的任务。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把农民安居乐业摆在重要位置,必须切实体现在领导精力、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上。应研究制定一整套促进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抓农民安居乐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考核一个地区的工作,首先要看农业发展如何,农民收入增加多少,农村是否稳定。只要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农业更加发展、农民更加富裕、农村更加和谐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周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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