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

贯彻《义务教育法》 落实要有新理解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2-18 12:18  作者:任天能  责任编辑: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新的《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由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的18条扩充到8章63条,囊括了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对每个章节都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教师的权力和义务,也有详尽的规定。

在我区凤凰中心校,对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中心校把学校、班级和教师作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作了新的定位:“学校是政府为人民举办的学校,班级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基本单位,教育工作者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服务员。”要求凤凰的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自觉服务和服从的意识。并要求教师 “心胸宽阔一点,眼光远一点;标准高一点,工作实一点;爱心多一点,脾气小一点;激情多一点,冷漠少一点;微笑多一点,说话轻一点;理由少一点,行动多一点;学习勤奋点,成功多一点;为人平和点,品位高一点。”这些,无疑是对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扩展,体现以人为本,凸显义务教育发展的新理念。

义务教育面广量大,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必经的人生历程,涉及到每个家庭、每个公民。而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工作者,却只是一部分,对教育工作者进行要求,那是理所应该的。新《义务教育法》落实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平等。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塑造人的,同时也是服务学生和教学的。教师是这样,作为领导战线上的教育工作者,也是义务教育的服务者。如果这个定位不准,义务教育就难以实施。凤凰中心校就是这样理解和对待的。

作为教师,首先是人,具有人的共性。社会上有很多人心胸狭窄,看不开,眼睛只盯着一处。也有得混且混,鼠目寸光,只盯着眼前的个人利益的人。具有人的共性的教师,自然也会出现类似人。而作为教育部门,凤凰中心校要求教师“心胸宽阔一点,眼光远一点;标准高一点,工作实一点,”那正是在作为个体的又具有人的个性的基础上提了出来,无疑是对教师的理想信念的一种提升,是对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当中对教师要求的另一种诠释。

既然人又是具有个性的,那教师的心态、行动、表现也就各不相同,各有各的脾气性格;在对待学生上,爱心程度绝对不同;在对待工作上,激情也各自有别。很多其他工种的工作,对象是事物,爱心和激情,脾气和微笑,作用都不大,也许只要花功夫,也许心情不好,也许是被动的去做,可能都会把工作做好。而教师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跟教师一样具有激情、具有情感、具有可塑性,很多时候除了需要教师的辛勤耕耘外,还需要用心和微笑去对待,用激情去点燃;用教师的具有人格魅力的性格和脾气去感化,用热情去开导和指引。除了教育和引导外,更主要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教给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要做到这一点,教师才能够算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也才是新的《义务教育法》对教师责任和义务章节的精神实质。

党中央要求全民共建和谐社会,在教育部门更应如此。不管对待工作还是对待自己的教育对象,都应该有微笑而少些冷漠、有热心而少些应付;需要踏实而不要浮躁,需要实际行动而不要找出更多不做的理由或干脆推诿扯皮。这才符合教师这个神圣的称号。

长到老,学不了。这是亘古的俗话。而现在随着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飞速发展,生活条件、精神需求、生理特点、心理变化都随之发展并呈现差异;信息交流、网络传播、虚拟现实也在变着花样并不断牵引着人们的视线。这些,也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更新理念,不断拓宽视野,不断审视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来适应这个社会,适应新的教学,适应新一代的学生。那样,教师的成功才会“多一点”,品味才会“高一点”。

凤凰中心校还提出了“不搞教学研究就当不成好老师,不搞教学科研就当不长好老师”的理念。这也无疑是针对新的《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永远学习的新要求。作为《义务教育法》的服务者,就要钻研自己的业务,不断刷新专业中应该吸取的新鲜血液,让教育之花常绿常新。

在我区,凤凰中心校对新的《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理解和付诸了实际行动,其它乡镇和学校也不同程度地针对新的《义务教育法》进行学习和贯彻实施。只要从上到下,从外部到精神实质,都彻头彻尾把新的《义务教育法》落到实处,相信昭阳区教育的蓝天会更加明丽,也更加灿烂的。

(任天能)

 

微信扫一扫查看

扫一扫手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