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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举报贪官昏官,你敢吗?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7-06-11 16:13  作者:徐林林  责任编辑:

                 

    下周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九个“举报宣传周”。广州市检察机关拟于6月11日上午在各辖区内设立22个现场咨询点,现场接受咨询,并受理关于贪污贿赂或渎职侵权方面的举报。(《南方都市报》6月8日)

    看到这条消息,不免心有戚戚:现场举报贪官、昏官,我可没这胆量。试想,大庭广众之中,谁敢振臂一呼“我来举报XX局长”,然后大义凛然地当场抖出相关证据?现实中,如此磊落的反腐斗士可能有,但绝对不会太多。毕竟,和大多数被举报的潜伏贪官、昏官相比,普通百姓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万一,某些贪官、昏官做贼心虚,派人到咨询现场卧底,只怕到时候,被举报者尚未“双规”,举报者反被对方给收拾了。当然,对那些不伤贪官、昏官筋骨的小事,张三李四,你尽管现场举报好了,人家根本不会当回事,大不了“尽快整改”便是。

    现在,不少领域都有每年一度的“XX宣传周”,常见的套路是设立现场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讲解相关知识,受理投诉、举报,等等。但由于时间相当仓促,加之群众心存疑虑,实际上做的多是表面文章。说得刻薄点,这样的“宣传”除了花钱买“热闹”,陡增行政成本之外,很难说还能有什么了不得的收效。

    所以我以为,全国检察机关第九个“举报宣传周”,从形式到内容都得有所创新才行。比如,广州市检察机关提到了“宣传周”期间的下访巡访问题。那不妨让检察官们深入社区,甚至居民家庭,以谈心的方式宣传反腐新举措,收集与贪污贿赂或渎职侵权有关的“民间传闻”,从中筛选取证、立案线索;或者,检察官们先来个微服私访,到平日群众反映强烈的某些“现场”,听听发自社会底层的呼声乃至牢骚,然后比照相关法律法规,有的放矢地进行普法宣传,为群众释疑解惑,撑腰壮胆,营造举报贪官、昏官的司法环境。这么做,从表面看来,似乎远不如当街设立现场咨询点那样声势浩大,但实际上,更能紧扣宣传周的“举报”主题,对某些贪官、昏官构成更为强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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