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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弊病非改革用人制度能治

来源:时言平  更新时间:2009-06-22 15:41  作者:红网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19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去年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84%的新进人员实行了公开招聘;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数和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数均达到总数的74%。”今年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把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人民日报》2月20日)

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可以算得上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上的重大进步,有人感叹这项制度的推行“又砸掉了一个铁饭碗”,也有网友称聘用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是一种“鲶鱼效应”正在形成,改变了事业单位内一潭死水的状况。它既能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让人才流动起来,又能激励在岗人员奋发上进,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也有人期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实现就业的公平公正。无疑,这项措施是深得人心的,可是,这次针对事业单位所进行的改革仅仅在于人事制度方面,笔者认为,要更好地推行这一制度,事业单位从性质上进行改变才是改革的重点所在。

其一,事业单位已经不符合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体制要求。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从这个定义上来说,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举办并有国家拨款举办的,并且是为着社会公益目的的社会服务组织。但是,从现在事业单位的性质来看,基本上是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这样的双轨制经营方式既和政府机关挂钩,同时具有企业的性质,换句话说,很多事业单位都是依靠政府权力这样一个靠山,从事实则是企业性质的经营,搞得不伦不类。这样的体制必然会导致很多尴尬的出现,如果说事业单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的产物的话,现在市场经济已经向新的阶段迈进的时候,事业单位显然已经不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如医院、电视台,已然不符合事业单位的定义要求,纷纷成为了盈利性机构,并逐渐形成产业。

其二,事业单位在新形势下地位不明确,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的产生。可以说事业单位已经成为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混合体,管理起来起用两套模式,我们从一些事业单位可以看出,这样的管理体制下导致了很多矛盾以及社会问题的产生,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现在引进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而名义则是属于行政机构的卫生系统管辖,依靠行政权力,进行企业化经营,在不断争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出了事情有行政单位帮助扛,由此才会导致医患关系的不断恶化,如果只是单纯的企业化性质,进行企业化经营,有了竞争机制,服务才会到家。我们可以看到诸如医院、学校、媒体等引入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完全可以依靠自身的能力生存,已经不再需要政府扶持,其公益性质大体上和企业单位没有多大的区别。可以说,事业单位完全就是打着政府的旗号进行营利,这样的话他们就没有真正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是不公平的,因此很容易导致一系列尴尬局面的出现,从而产生社会矛盾。

笔者去查看了一下国外的体制,很少有事业单位这样的机构存在,行政机构和企业单位分得很清楚,如果说事业单位是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产物的话,那么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迈向了新的阶段,理应考虑这个体制存在是否合理,而不能只是通过采取事业单位采用聘用制这样的方式,只是从表层上去进行治理,行政职能和企业化经意一定要分清楚,这样才能从本质上形成一个合理的体制,从而更好地推动行政体制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时期,事业单位的定位显然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事业单位存在到底是不是必要,到底利弊关系如何,希望政府在推行聘用制的同时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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