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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凤凰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昭阳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9-09-11 10:46  作者:马贤武  责任编辑:

实施城市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功能,为城市经济建设和城市人民服务,是各级政府及城市管理者共同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上承担着昭阳区城市管理三分之一强的任务,自办事处成立以来,在市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城市”为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城管执法机制,重视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苦的工作,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随之出现。为使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对凤凰辖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作一些思考。

一、理顺管理体制和管理关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相关要求,按照“建管分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统一管理、分类执法”的原则,赋予了凤凰城管办相对集中的城市综合管理职能,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具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主体资格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必须经省人民政府的批准方具备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主体资格。我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目前尚未依照上述法定程序批准并依法取得。

(二)体制不顺,职责不明

面对同时交叉涉及各部门的问题,开展城市综合执法需要公安、工商、建设、文化、环保等部门共同进行,但实际是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互相推诿。综合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管理上的死角、盲区等问题。

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当前要突出解决好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权责一致问题。城市管理必须责权相等,责权一致。责大权小,有责无权都会使城市管理机构难以履行好职责;而有权无责,权大责小,则会造成权力虚设和执法随意性。两种状况都会影响城市管理效率。目前,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得到了普遍的认识,城市管理发展的趋势将是重心逐步下移,权责向区、街转移,市有关部门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重点把握好事关全局的原则问题。

二是重规划和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城市在一定时期的发展目标和计划,是城市建设的综合部署。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物质基础和保证。从三者之间的关系看,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核心。没有科学的规划,良好的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就难以实施。规划靠建设来实施,而管理是建设的延续,没有严格高效的管理,再好的基础设施也不能实现规划目标。因此,加速城市发展,必须把城市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必要的投入,使建成的项目都能充分发挥效益。

三是部门之间的配合问题。城市管理中专业执法部门较多,不仅政出多门,而且横向配合与衔接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这又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效能。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加强综合管理势在必然。如柳州市把城建、环卫、市政、房管、公安、文化、工商等多个执法主体组合在一起,形成综合执法体系,联合执法。从目前的法律依据和实践看,综合管理应着重强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协调权威,而不能取代各类专业执法队伍。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使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统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健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高规格的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职能划转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相关部门职能变动的职责调整工作,保证行政处罚职能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交接。

(二)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工商、交警等部门基本上都能配合综合执法工作。但因部分执法关系尚未理顺,权责界定模糊、笼统、职能交叉,权职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形成有执法权的不管,没有执法权的压着管;好管的、有利的争着管,不好管的无人管的被动局面,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使执法效率大打折扣。因此,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执法关系,理顺土地、建设审批权限势在必行。要严格按照“规划权集中、建设权共享、管理权下放”的总体要求,做到责、权、利统一,使管理者有职有权,理直气壮地进行管理。首先要以法律形式确立城市管理的法律地位,确立城管工作的权威性,使其在各级政府和人民心目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其次要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把管理重心下移到街道办事处,充实基层城管力量,强化长效管理。再次要建立一支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保证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最后,必须加大经费投入,执法队伍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业务经理必须由财政全额预算,并保证使用,使城管部门权利与责任直接挂钩,权利与利益彻底脱钩。对目前出现的权责不清的情况进行再确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协调、明确有争议的职责范围,使城管工作主体明确,责权一致,从而增强城管工作的有效性,形成建设与管理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机制,建立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衔接,条块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补充的网络型组织管理机构。

二、尽快启动城市建设管理总规和详规,规范建筑秩序

市民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方面由于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不强,但另一方面也因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对城市开发建设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城市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大事来抓,很有成效。但与些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市政设施严重不足与市民需求之间的矛盾就显得尤为突出,如,当前市民反响强烈的停车难问题就催生出了大量违规停车现象。

根据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并不是继续遍地开花,齐头并进。而是需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昭阳区地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的中枢,其地位和作用在今后可预见的将来仍不可动摇,客观环境要求其更好地发挥昭阳区中心城市功能,发挥集聚和扩散效应,形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提高。昭阳区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尽快批准实施,能较快地形成与周边城市相呼应的发展态势,使昭阳区在短期内规模和实力都上一个新台阶。

三、通盘考虑,合理设置各类市场

在城市建设中,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必须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这项首要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实行整体规划,科学定位,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用市场经济的思路来经营城市,把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摆在城市规划的突出位置,坚持完善同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城市新功能,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值,城市建设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使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市、区政府应尽快启动城市建设、管理总规和详规,对城市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及时解决以交通为主的站点问题,建议在城郊结合部建立营运网点。如在以公交车终点站衔接的凤凰村、烟厂以南、高等级公路以下和大院村以南等处各建一个集停车、修车、洗车于一体的多功能中型(约占地10亩)综合营运车辆营业场所,将辖区内所有营运网点全部迁入。在昭阳大道、海楼路、团结路、元宝路、迎丰路等主要干道设置1~3个公厕,解决群众如厕难问题。在学生路、海楼路、望海路、凤霞路等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地段预留设置便民市场,解决群众生活问题,缓解占道经营。在车流量相对较少的街道及广场周边设立步行购物一条街、烧烤一条街、冷饮一条街等,以丰富城市饮食文化,刺激消费,带动经济发展。

四、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城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城管队伍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使城管执法队伍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是新形势下城管工作的迫切需要。

(一)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用高尚的精神鼓舞人。加强城管队伍建设,要努力做到“两个到位”: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清醒、立场上坚定。二是思想政治工作到位。通过先进典型的激励、教育和导向功能,激励人心、凝聚力量、鼓舞士气,促进城管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全面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建设是城管队伍建设的保障,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核心。“为政之要,首在用人”,城管事业的兴衰成败,关键在选人用人。因此,加强组织建设,要努力做到“三个加大”:一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把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才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二是进一步加大推行岗位能级管理力度。要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改进考核方式,力求更加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地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考核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力度。要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精神鼓励上分开层次,在物质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城管队伍的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是城管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作风建设,要努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宗旨意识。要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二是强化工作调研。广大城管干部要善于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策性研究,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出力,问题在一线解决。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落实是决策的归宿,也是决策的生命。要把握重点抓落实,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分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法制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首先,加强法制培训。制定详细的年度法制计划,组织举办法律培训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提高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核心,执法为民是灵魂”的工作理念,从而降低执法难度,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并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其次,加强队伍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质量和交通,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的城管执法队伍。

五、广泛宣传,全面提高市民城管意识

从城市管理的范畴来说,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

一是在教育中提高。要在单位内部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开办文明市民学校等多种形式,有步聚地对全体市民进行深入广泛,长期的文明行为,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二是在宣传中促进。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市民向先进看齐,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坚持以提高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新闻引导和监督作用。

三是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春风化雨,点滴入土,逐步告别不文明的行为和习惯。

四是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养成关心市容市貌和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自觉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是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六、严管重罚,创建和谐城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管人员整日处在矛盾的交汇点上。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城管人员是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维护者,他们的工作理应得到市民的尊重和支持。但由于部分市民实际生活水平,传统生活习惯,个人局部利益等问题的原因,他们对城管工作存在不理解,不支持的态度,参与城管的执情不高,甚至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必须依法管理,严管重罚,努力提高市民维护和支持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和习惯。文明行为的养成需要法律的促进和制约,制定法规、宣传法规、严格执法,是相辅相成的。要真正消除各种不文明行为毕竟不能只靠宣传教育,更不能单纯去依靠人们觉悟的提高,而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对部分人的陋习,特别是个别恶意破坏者要严管重罚。严管是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的必由之路,重罚是为了引起市民重视。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依法管理,严管重罚,教育广大市民遵章守纪和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形成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氛围,才能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双向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格局,最终实现城市的规范化管理,创造和谐城市才能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把法规落到实处,才能严惩一个警示众人,起到切实的教育作用。才能带来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综合素质,特别是自我约束力同时提升。

城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充分发挥团结一心、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务实拼搏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坚持走下去,城管执法工作必定会迈上新台阶,呈现新气象。

(凤凰办事处主任:马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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