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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盘活“超标”办公楼?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5-11-16 08:5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据新华社近日报道,今年下半年,湖北地税建豪华办公楼引发大问责,百余名干部受处理。

截至7月底,湖北地税系统已腾退、封存超面积办公用房25649平方米。湖北省地税局要求黄冈、鄂州等地税局将违规新建的办公楼交由地方处置。黄冈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重新核定黄冈市地税局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和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对超面积部分全部收归市政府统筹调剂使用。

近年来,各地像这样被“收归”的豪华办公楼不在少数,这些“超标”办公楼该何去何从?因违规而造成的闲置浪费如何“亡羊补牢”?

闲置大楼怎么用起来?

打破部门所有制,对超标房统一处置

财政部财政科学院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当前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部门利益是重要的阻碍,一些单位之所以变换各种手法把超标办公用房保留,就是把办公用房看作自己的部门利益,唯有打破这种部门各自为战的状况,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统一处置,才能在满足严控办公用房要求的同时,更好地利用超标办公用房。

引入市场机制,可向社会招租等

众多专家认为,政府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想办法盘活现有闲置大楼。

尽管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探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闲置办公楼如何处理确实是一个难题。专家认为,对于整顿后多出来的办公楼或办公面积,可以向社会招租、提供给社会公益组织使用等,甚至可以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将这些公共资源充分利用起来。

目前各地在清理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的实践中,主要采取了行政中心集中办公和将超标办公用房改为其他用途两种方式。比较而言,将各职能部门统一到行政中心办公,然后对原有办公用房进行拍卖,是一种比较成功的清理腾退方式,集中办公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对于一些暂时没有条件采取集中办公方式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地方,就要将超标办公用房暂时改为其他用途。

实践中的用途多种多样,既有两个单位合并到一个办公楼后将多出的办公楼出租或拍卖,也有将同一办公楼内的部分超标办公用房出租获取收益,还有将超标办公用房改为其他社会用途的。总体原则是因地制宜、便于管理,同时要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

保障重要职能部门办公场地

清理腾退后的超标办公用房可以调剂给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和部门,也可以给学校、医院。

我国行政机构工作的特点决定了越是基层单位,与群众打交道越多,需要办理的具体事务也越多。而现行办公用房的规定一般是由行政级别高低决定办公用房大小,一些基层单位可能出现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这就需要控制一般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重点保障一些具有重要职能的部门,如群众办事窗口、机要通信等的办公用房,同时,通过集中办公等方式,提高会议室等公用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

盘活过程中需注意什么?

收益上缴财政,不能成为部门“小金库”

对于将超标办公用房改为其他用途的,要特别注意加强腾退后的监管,对于将办公用房出租获取收益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出租收益及时上缴财政,维护费用由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不能成为某个部门的单位收益或小金库。对于改为其他社会用途的,要由上级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不能成为某个单位的“自留地”。

防止“换个马甲”继续使用

要防止有的单位将超标办公用房“换个马甲”继续使用。在清理腾退中,办公用房的性质与界定必须明确。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办公室里,还设有会客室、卧室、洗手间,如果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界定,一些人可能采用变通手法,缩小办公面积,扩大卧室等面积,提高自己的工作、生活条件,这就起不到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作用了。

防止超标使用现象反弹

此外,需要加强对清理腾退过程本身的监管,防止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反弹。要让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得到进一步压缩,不能出现新的奢侈浪费现象,让办公用房资金监管更加公开透明。

(内容据新华网、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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