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昭阳区微型企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 更新时间:2018-06-26 17:40 作者: 昭阳区微型企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赵磊明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8)、《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昭区政办通〔2017〕156号)及微型企业直接补助申办流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企业申报、承办部门材料审核以及会审组现场查验,现将拟纳入2017年昭阳区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第二批资金扶持补充企业进行公示(详情登陆昭阳信息网www.zynews.com.cn查询)。公示期限为2018年6月 26日至6月28日(3个工作日)。对拟扶持微型企业有任何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昭阳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昭阳区工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昭阳区政府督查室 0870-2832862
昭阳区工科局 0870-2124889
昭阳区微型企业扶持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6日